河津市司法局2018年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5-16 15:52 来源: 司法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YC03109-2018-0003 | 发布时间 | 2018-05-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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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政务动态 | 体裁 | 河其他 |
河津市司法局2018年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职责
(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六)负责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河津市司法局是由市政府管理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19个股室,现实有人数113人。其中在职99人,退休14人。
三、预算收支情况
1、2018年预算收入2018年收入1985233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系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2017年预算支出持平。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