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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梁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清单整改报告

发布日期:2018-11-19 09:31     来源: 小梁乡     【字体: 】     打印本页


小梁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清单

整改报告

 

根据市扫黑办下发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问题清单,我认真对照问题清单,查找自身存在问题,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村民对黑恶势力各种情形不能充分了解,群众的参与度不够,在外打工、经商人员宣传不到位。

存在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通过各种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宣传,但宣传方式相对单一,使部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了解不够透彻,没有真正参与到这项人民战争中来。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机关干部、乡直站所负责人和村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全面普及黑恶十二中表现形式、打击整治农村违法犯罪“十类黑恶势力”、重点地区、领域和行业、黑恶势力构成要件标准等知识内容。坚持党政“一把手”率先垂范,班子成员带头,采取以会代训,聘请专家授课,班子成员领学,个人自学,集体讨论或者分组讨论,开展知识测验,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大家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理解度,调动群众参与活动的热情。二是要充分发挥综治中心、“两会一队”和网格精细化服务管理的重要作用,特别是要及时协调化解初信初访,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甄别一般治安案件、矛盾纠纷与黑恶势力的本质区别,坚决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提升社会治安管理水平,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同各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强化宣传攻势。扫黑除恶既是一场动真碰硬、除恶务尽的攻坚战,也是一场离不开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人民战争。各村、各站所将开动一切宣传机器,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攻势,尤其要重视采用喇叭广播、微信平台、板报、讲座、会议、入户走访等形式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宣传热潮。要进一步壮大正面宣传声势,扩大宣传范围,要求村组干部针对在外工作人员开展宣传,实现全覆盖。要深入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部署以及扫黑除恶法律政策知识,深入宣传扫黑除恶阶段性战果和典型案件,大力彰显党和政府惩治黑恶势力的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进一步把群众发动起来,确保打出声威、打出成效。

二、群众不能大胆放手,存在着不愿惹人的思想。

存在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群众的支持可谓功不可没,但还存在如何打消群众不敢举报、怕报复的顾虑问题,值得深入思考。

整改措施:要全面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让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明确扫除黑恶势力既是保护集体,也是保护个人,更是有益于国家的正义行动。加强对提供线索的群众的保护措施,加大正能量信息掌控,营造“黑恶可耻,言者光荣”的社会环境,营造全乡群众对黑恶势力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同时强化综合整治。发挥好派出所、司法所、工商、国土、安监等相关职能站所部门监管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依法履职、精准发力,及时惩治黑恶势力、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前打后生”,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排查方式单一化,排查不够深入细致,摸排重点不够突出。

存在问题:我乡前阶段摸排采取村填报、乡审核上报的方式,排查方式过于单一,没有要求对市场、建筑工地和全乡重点人员逐一甄别和细致摸排。

整改措施:强化线索摸排。我们将严格统一治理、源头治理,加强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求各村、各站所密切协作,继续围绕农村10类打击重点,持续开展对校园及周边、企业及周边、出租房屋、“九小场所”等重点区域的排查整治,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帮教管控,强化小梁市场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村组干部、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干警、一村一警、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全面开展“村霸”、市霸”和宗族恶势力等黑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全方位、多领域排查掌握涉黑涉恶活动线索。坚持传统方法和科技手段相结合,扎实、细致、深入地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坚决做到防早防小真正把本辖区本部门黑恶势力的底数搞清楚、成员搞清楚、罪行搞清楚,为深入开展打击提供有力支撑。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保护制度,确保每一条线索都登记在册、逐一核实、及时反馈。要严格依法打击。坚持依法严惩方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对于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要在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及时上报公安局。在配合打击黑恶犯罪过程中,要积极排除干扰,坚决打掉“保护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扫黑除恶三年战争,基层组织是根本保障。我们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策,着力抓好基层政权建设、综治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等,创新改善社会治理,筑牢防黑防恶堤坝;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传统美德,树立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要深入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推行以党建为统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同时,我们将强化检查考核。乡党委将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严格进行考核。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于担责、冲锋在前、成绩突出的村、单位和个人,我们要进行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积极,宣传不见声势、有涉黑涉恶线索而未排查出的,要采取通报、约谈、一票否决等方式,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委、纪委要对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