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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楼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14 14:58     来源: 僧楼镇     【字体: 】     打印本页

僧楼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僧楼镇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僧楼镇扎实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五公开”工作,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和网站维护,对原有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重新整合和梳理,建立健全审查制度,建立了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网公开28条,由本单位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6条,收到相关单位要求公开的项目2条。

(二)重点公开内容: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工作动态、领导机构、政府文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惠农政策等方面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镇未受理有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事例。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8年未发生任何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行收费的行为。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我镇共接到群众投诉和咨询问题76条,其中群众直接来访62条。反映和咨询内容涉及到低保、五保、征兵、粮食直补、财务公开、组织关系、危房补助、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宅基地等。

六、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开内容还不丰富。加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关注度高的事件的公开力度,让群众足不出户可以了解到国家最新的惠农政策;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开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材料工作。

(二)相关制度执行还不够好。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确保群众查阅渠道通畅,营造和谐干群关系。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加大力度,特别是对负责信息发布的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确保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信息分类清楚、准确,发布及时。

(三)监督检查仍需加强。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本镇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本镇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八、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安排

(一)按要求、按程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方针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完善并丰富公开的内容。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的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使群众可以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三)加强长效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二要加强调查研究,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三要加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与评估,做到“三个结合”,即与推进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贯彻《保密法》和行政执法等评估工作相结合、与完善内部制度相结合。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镇将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思想,制定措施,促进其健康迅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