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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期)
发布日期:2021-11-08 16:39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1-00093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 | 体裁 | 河其他 |
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第4期)
本期公布18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1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样品184批次。
不合格样品3批次,分别为:河津市城区邻里便利销售的芹菜中检出毒死蜱,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河津市城区李永生果蔬粮油便利店销售的芹菜中检出毒死蜱,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河津市城区李永生果蔬粮油便利店销售的桃中氧乐果,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184批次,具体为:
一、食用农产品
1、蔬菜88批次,检验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2 计),铅(以Pb 计),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镉(以 Cd 计),甲胺磷,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甲拌磷,乐果,氟虫腈,啶虫脒,吡虫啉,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水胺硫磷,氟虫腈砜、氟虫腈亚砜之和),虫螨腈,辛硫磷,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克百威(克百威与3-羟基克百威之和),二甲戊灵,多菌灵,总砷(以As 计),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杀扑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溴氰菊酯,灭蝇胺,倍硫磷(倍硫磷、倍硫磷砜、倍硫磷亚砜),烯酰吗啉,涕灭威(涕灭威及其氧类似物(亚砜、砜)之和,以涕灭威表示)等38项指标。
2、水果类57批次,检验项目为苯醚甲环唑,敌敌畏,溴氰菊酯,甲胺磷,氧乐果,吡虫啉,腈苯唑,噻虫胺,噻虫嗪,氟虫腈,丙溴磷,苯醚甲环唑,水胺硫磷,毒死蜱,甲拌磷,联苯菊酯,多菌灵,吡虫啉,烯酰吗啉,二嗪磷,硫线磷,氯吡脲,嘧霉胺,辛硫磷,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等26项指标。
3、畜禽肉及副产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为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氯霉素,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克伦特罗,甲氧苄啶,五氯酚酸钠,四环素,金霉素,土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镉(以 Cd 计)等14项指标。
4、鲜蛋9批次,检验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磺胺类(总量),氟苯尼考,甲硝唑,氯霉素,沙拉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等7项指标。
5、豆类3批次,检验项目为铬(以 Cr 计),赭曲霉毒素A,铅(以Pb 计)等3项指标。
6、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 Cd 计),黄曲霉毒素B1等4项指标。
7、水产品13批次,检验项目为氯霉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孔雀石绿、隐性孔雀石绿之和),五氯酚酸钠,氟苯尼考(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镉(以 Cd 计)等8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
1、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款化学药物,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水稻、小麦、棉花、果树、蔬菜、茶树上多种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均具有较好防效;杀虫谱广,易与土壤中的有机质结合,对地下害虫有特效;无内吸作用,适用于无公害优质农产品的生产。长期食用含毒死蜱超标的蔬菜,食用者会有头痛、头晕、无力,视力模糊、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者会导致肺水肿、大小便失禁、昏迷等,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不要生吃蔬菜,利用热水烫泡的方式去除农药残留的效果最佳。
芹菜中毒死蜱不合格的原因主要为:(1)种植者未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相关规定,施药后,种植者为达到快速上市追求利益最大化,未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提前将产品收获上市,或是在蔬菜采收期间使用农药,导致农药残留超标。(2)农药质量低劣,农药行业制药水平参差不齐,农民使用的农药品质不纯,导致蔬菜出现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2、氧乐果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氧乐果在鳞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