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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要闻动态>公示公告

中共河津市委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1-21 09:22     来源: 河津市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2021年9月15日至11月5日,运城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对河津市委开展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并于2022年1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反馈意见公示如下: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关于粮食安全工作部署安排不系统、不全面

  1.主体责任压得不实。一是粮食安全工作部署不到位。二是粮食安全工作宣传形式单一。

  2.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不到位,粮食战略储备体系不完善。一是县级粮食战略储备不足。二是粮食应急保障体系未建立。三是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未落实。

  3.推进粮食体系改革不够到位。一是涉粮企业改革不彻底。二是关心关爱企业职工不够用心。三是下属企业人才梯队断层断档。

  (二)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粮食储备管理不能适应新时代粮食安全工作要求

  1.粮食安全保障合力未形成。一是职能职门间沟通不畅。二是职能部门履责不充分。

  2.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不到位。一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监管不严。二是涉粮资金统筹不力。

  3.粮食仓储设施布局建设水准不高。一是有效仓容缺口大。二是新库建设推进缓慢。

  (三)对涉粮企业内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廉洁风险依然存在

  1.监督管理缺位。一是处分决定执行不严格。二是党员管理教育不严。

  2.财务管理混乱。一是应收应付款记账不规范。二是房屋租赁款应缴未缴。三是应收账款长期挂账。

  3.违规处置固定资产。

  4.“靠粮吃粮”、违规违纪问题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