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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8 10:16     来源: 河津市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1-07-08
发布机构 河津市人民政府 文号
主题词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 河政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河津市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已经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下达。

  各有收入计划的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收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减征、免征或者缓征应征收入,也不得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各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附件:1. 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分配说明

                             2. 2021年财政收入计划分配表

                             3. 2021年财政支出预算分配表

                             4. 2021年商业系统利润分配表

                             河津市人民政府

                             202161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分配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财政收入

  2021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15.2亿元,较上年完成的14.34亿元增长6%,绝对额增加0.86亿元。其中:

  税务部门12.39亿元,较上年完成的11.52亿元增长7.55%,绝对额增加0.87亿元;

  财政部门2.82亿元,与上年完成的2.82亿元持平。

  (二)预算支出

  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紧密结合经济形势,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2021年部门预算坚持从严从紧、零基编制、精准编制的原则,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前提下,保障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全力确保财政持续平稳运行,全力支持高质量转型发展,全力加强普惠性民生建设。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标准

  1.工资支出依据各单位2021年元月份工资表预算。奖励工资行政人员为月基本工资,事业人员为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2.岗位津贴按照相关文件政策标准预算。

  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部分按在职人员上年工资总额16%列入预算。

  4.职工医疗保险财政补贴部分按在职人员上年工资总额6.5%列入预算、补充医疗保险(包括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6元列入预算。

  5.工伤保险财政补贴部分按在职人员上年工资总额0.4%列入预算。

  6.失业保险财政补贴部分按在职人员上年工资总额0.7%列入预算。

  7.女职工卫生费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女职工人均月30元列入预算。

  8.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按在职人员上年工资总额12%列入预算。

  9.个人取暖费按照运人社(20177号《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冬季取暖费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的职务职称标准据实预算。

   10.遗属补助按人社局套改新标准执行。

   11.困难企业军转干工资补差按照2018年人社局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12.一般公用经费标准原则上按照1360/ · 年,公安局行政编制人员按照51000/ · 年,纪检委行政编制人员按照31000/人 · 年,司法局行政编制人员按照22000/ · 年,公安局、司法局事业人员按照720/ · 年。

   13.保留的公务用车运行费35000/ · 年。

   14.公用取暖费集中供热按照上年缴费票据据实预算,用其他取暖方式的单位按在职人数300/ · 年。

   15.职工福利费按照河财行字(20176号文件《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提取标准的通知》,福利费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计提。

  16.机关事业单位工会费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计提。

  17.社区办公及活动经费11万元/ · 年。

  18.调资及招录人员工资、死亡抚恤金等予以预留。

  项目支出预算58622.733053万元,包括: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80.8695万元。用于调查、视察、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业务经费33.25万元; 无固定工资收入86名人大代表补贴(按每人每天120元标准补贴)12.384万元;代表活动经费35.2355万元。

  2.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西省河津市委员会23.75万元。用于调查、视察、乡(镇)政协委员活动经费及业务经费。

  3.中共河津市委908.8617万元。市委办公室149.5万元,用于国家保密局1万元、政研室0.5万元、市委简报费0.5万元、督查室0.5万元、民盟3万元、文艺创作扶持金2万元、市委办公室6万元、水电费33万元、中巴车费用6万元、民宗局经费1万元;市委组织部71.4167万元,用于村级组织场所管理人员补助35.52万元(全市行政村每村每月200元)、地下武工队0.5万元、农村老党员补助0.5万元、大学生村官补助2万元、组织部办公室5万元、人才办工作经费3万元、目标责任考核中心工作经费3万元、非公党建工作经费21.8967万元;目标责任考核中心308.5万元,用于推荐优秀单位等奖励资金;市委宣传部283.02万元,用于精神文明办、中心组业务费7.6万元、三晋文化研究会经费20万元、宣传及外宣费用110万元、扫黄打非专项经费5万元、网信办工作经费40万元、网信舆情监控软件续费及网络安全服务费35万元、央视《探索.发现》栏目《匠人匠心》纪录片拍摄费6.12万元、龙门景区尽调研究费29.5万元、文化旅游资源尽调研究费29.8万元;市委统战部2.85万元,用于统战宣传资料整理汇总、统战调研业务费;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4.75万元,用于开展“七一”系列机关党建印刷、联述联评活动等;市委党史研究室30.45万元,用于《河津市情》《河津市组织史》出版费用4.75万元、河津年鉴出版费及印刷费等5.7万元、河津市志编辑出版印刷费20万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津市委员会0.475万元,用于青年创新技能大赛活动经费;妇女联合会12.85万元,用于妇女维权及农村、下岗失业妇女培训业务费2.85万元、三八经费10万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38.05万元,用于行政审批工作领导组业务费4.75万元、域名注册管理费15.2万元、事业单位登记公示及法人监管工作经费4.75万元、编制管理系统维护及运行评估中心工作经费8.6万元、审改股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及政府部门标准清单核查工作经费4.75万元;文学艺术界联合会7万元,用于龙门杂志经费1万元、文艺主题风采及创作费用6万元。

  4.市委政法委员会330.425万元。用于综治经费(含乡镇办)6.175万元;涉法涉诉、610办反邪教等经费14.25万元;司法救助资金10万元;乡镇专职治安巡逻队伍经费300万元。

  5.市委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20.875万元。用于老区建设促进会日常工作经费18万元;关心下一代工作服务中心调研活动经费2.875万元。

  6.河津市人民政府390.88万元。人民政府办公室381.38万元,用于政府督查机构工作经费5万元、业务费1万元、水电费42万元、中巴车费用6万元、韩河侯客运专线项目工作经费30万元、政府网站13710技术服务费20.49万元、政府大楼物业劳务派遣费用及见习岗工资104.89万元、春节慰问资金100万元;信访局工作经费9.5万元,用于驻北京、太原、运城两会值班经费和信访救助费用等。

  7.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100万元。用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协调中心工作经费及人员工资。

  8.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380.95万元。用于政务大厅经费0.95万元;工作经费300万元;政务大厅实行免费刻章、复印、邮寄费用80万元。

  9.政府采购中心15万元。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维护经费。

  10.发展和改革局359.304833万元。用于取消刑事案件赃物鉴定收费后补助业务费4.75万元;重点办工作力量保障经费9.5万元;散办自收自支人员工资43.537万元;第三轮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86.79万元;14名退休人员工资65.941万元;粮贸广场参保人员社保费43.286833万元;生态环境局抽调原粮食局工作人员2021年度工资费用85.5万元;办公经费20万元。

  11.财政局371.3万元。用于财政业务费及信息网络服务费200万元;政府采购评审费25万元;绩效评价费100万元;维修改造费30万元;义务植树造林16.3万元。

  12.财政事业费500万元。用于财政业务软件的应用及维护等。

  13.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发展中心10万元。用于日常业务费。

  14.财政运行保障中心400万元。用于财政预算评审中心项目评审费。

  15.财政国库支付中心68万元。用于支付系统升级、设备运行维护更新等业务支出及工作经费。

  16.人民武装部121.43万元。用于民兵训练、兵役征集费用94.43万元;基层武装工作专项经费27万元。

  17.交通运输局1181.96万元。用于老年人、老干部等乘车补助及道路项目建设前期管理费用43万元;道路养护费200万元;高—沿黄旅游公路工程占地租金15.49万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治超大队及路桥工程公司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费6万元;“路长制”公示牌、信息云平台建设项目资金44.47万元;上级补助稽查站人员工资及经费423万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工资450万元。

  18.运输事业发展中心306.5万元。用于城市客运站从业培训及业务费9.5万元;运管所上级补助人员工资及经费297万元。

  19.公路事业发展中心508.1385万元。用于209国道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经费507.1385万元;道路路灯维护站路灯维护人员劳保费1万元。

  20.工商业联合会1.9万元。用于考察调研、培训教育等。

  21.供销合作社联合社30万元。用于棉花收购政策改补人员工资。

  22.公安局1209.4068万元。用于辅警、协警人员工资695万元;监管场所民(辅)警卫生保健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75万元;看守所文明单位荣誉奖励金13.17万元;看守所地源热泵、中央空调工程资金252.2368万元;赵家庄派出所建设工程款155万元;武警中队工作经费19万元。

  23.公共安全专项业务费370万元。用于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310万元;拘留所拘留人员给养费及经费60万元。

  24.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338万元。用于取消清障收费和事故车辆保管费后补助经费38万元;智慧交通建设项目道路标志、标线等资金300万元。

  25.市场监督管理局647.4556万元。用于营业执照工本费19万元;设备定期检测费4.75万元;个体工商户信息抽检费9.5万元;转隶人员工资及经费326.0056万元;停征强检计量费用66.5万元;民用散煤煤质抽检费用4.75万元;全市成品油(含企业自备油库)抽检费用19万元;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车用尿素费用4.75万元;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费用4.75万元;标准化工作经费10万元;转隶车辆运行维护费30万元;食品检验检测费100万元;基层站业务费8.5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8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经费1.9万元。

  26.会议费150万元。用于四套班子会议费、接待费。

  27.河津市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3.6976万元。用于维护修理费及卫生费20.7976万元;集中办公区食堂后厨油烟系统改造费用2.9万元。

  28.中共河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95万元。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29.审计局207.5万元。用于专项审计经费47.5万元;审计业务经费100万元;精神文明奖60万元。

  30.统计局120.32万元。用于城镇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八大调查项目15万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90.32万元;全市项目综合考核工作经费15万元。

  31.总工会197.2万元。依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第三十四条规定,由财政拨款且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事业单位和机关的工会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月足额直接拨给同级地方总工会用于在编人员工资经费支出109.09万元;总工会专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59.61万元;业务费28.5万元。

  32.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672.095万元。用于环境专项行动、业务宣传等费用81.225万元;大气环境移动监测车及尾气遥感监测费391.3万元;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资金192万元;公用取暖费7.57万元。

  33.应急管理局525.736万元。用于98名矿山稽查人员工资290万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45.936万元;矿山救援中心经费59.25万元;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岗位津贴24万元;防灾抗旱车辆运行费10.5万元;自然灾害救助等工作经费10万元;特种设备专家安全检查费用26.05万元;烟花爆竹“清零”工作奖励资金60万元。

  34.防震减灾中心41.96万元。用于防震减灾工作经费8.25万元;地震预评估与灾情快速评估系统项目款15.95万元;闫家洞村地震监测站运行维护费6.8万元;防震减灾科普馆运维费3.96万元;地震会商系统、预评估与灾情快速评估系统运行费7万元。

  35.教育局6055.3662万元。教育资金3499.95万元:用于教师培训费10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县级配套资金326.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县级配套资金49.94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县级配套资金16.21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110.54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县级配套资金89.4万元;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县级配套资金44.15万元;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县级配套资金63.3357万元;普通高中免学费县级配套资金8.66万元;组织中高考工作经费60.8507万元;顶岗支教人员生活补助(忻州80人师大80人)34万元;教师节表彰大会经费20万元;教师招录经费20万元;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443.36万元;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266.3036万元;特岗教师工资县级配套资金120万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资金268.6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60万元;樊村学校维修扶持资金10万元;公办学校及第二中学集中供暖资金761.55万元;与慕华成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相关费用626.55万元。其他教育支出2555.4162万元,用于收购第四小学资金825.69万元;《河津市低碳节能城市建筑惠民工程示范项目》验收测试化验费17.5万元;科技创新券补助资金482.2262万元;第四初中教学办公经费50万元;阳村初级中学经费30万元;实验小学等学校配套设施资金1000万元;各学校公用取暖费150万元。

  36.青少年活动中心14.25万元。用于青少年活动中心场所运转及开展公益性活动费用。

  37.中共河津市委党校47.5万元。用于干部培训经费。

  38.科学技术协会2.85万元,用于科协科普工作经费。

  39.文化和旅游局238.93万元。用于文化下乡补助及经费45万元;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配套资金42.5万元;农村文化建设资金12.43万元;蒲剧团运城市送戏下乡补助资金60万元;蒲剧团演出音响设备资金18.5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42.5万元;文化馆业务用房装修费用18万元。

  40.文物保护中心50万元。用于文物保护经费。

  41.博物馆4.75万元。用于文物修复、消防、安防、免费开放日宣传等费用。

  42.人民文化馆32.5575万元。用于车辆机燃费7万元;房屋租赁费20万元;原剧团经费5.5575万元。

  43.档案馆15.2万元。用于档案保护专项经费。

  44.融媒体中心155.31万元。用于“河津风采”免费赠阅及聘用记者等费用57万元;“中央厨房”装修改造工程款38.77万元;原电影院公司人员经费29.54万元;印刷费及数字报、移动客户端等经费30万元。

  45.综合检验检测中心30.8万元。用于抽检、检验检测费、业务费及天然气费24万元;资质认证等费用6.8万元。

  46.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20.4万元。用于办公楼水、电、暖、天然气、办公楼物业费、维护费78万元;通讯费11.4万元;煤电铝材一体化规划费用27.5万元;推进改性甲醇试点工作经费103.5万元。

  47.自然资源局510万元。用于矿山巡查人员工资等50万元;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经费30万元;办案补助经费130万元;卫片执法工作经费80万元;土地出让业务费170万元;不动产中心工作经费50万元。

  48.能源局15万元。用于专项业务费。

  49.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321.06万元。用于科技三项费300万元;国有工业企业解困资金21.06万元。

  50.商业发展服务中心86万元,用于业务费及人员工资等。

  51.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100万元。用于房地产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等90万元;法律服务费10万元。

  52.城市维护费6569.5465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4124.8367万元,城乡供水管网维护189万元;农村水价补贴178万元;水质监测费50万元;水源地保护40万元;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100万元;城市规划项目费用200万元;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相关服务费44.4万元;延平街及新兴路人行道铺装及绿化工程100万元;三号泵站污水应急处置服务项目828万元;三号泵站改扩建工程款及前期费用293.8927万元;礼铭路、文苑西一巷、龙门区支一街等道路工程163.64万元;集中办公区东侧节点治理工程15.1546万元;馨苑南路工程款及前期费用200万元;九龙公园东出口硬化等工程款24.0894万元;新华巷拓宽改造18.5331万元。

  5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6万元。用于劳动仲裁经费6万元;在外务工人员关心关爱行动“凤还巢”计划经费30万元;工作经费20万元;就业保障服务中心工程款100万元。

  54.社会保险中心11074.2685万元。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470.2434万元,用于保险征缴经费17.1万元、退休人员管理费5万元、做实个人账户109万元(依据上年度企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资总额的4%给予做实,中央财政负担75%,其余25%由省市县财政各负担1/3)、焦化厂退休人员养老金65.1434万元、企业养老保险缺口补助27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1211.25万元,用于保险征缴经费14.25万元、城乡居民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197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9377.7751万元,用于保险征缴经费3.5万元、退休人员管理费73.184万元、机关养老保险缺口补助7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职业年金应归集资金及财政贴息补助2301.0911万元;失业保险服务中心15万元,用于保险征缴经费。

  55.民政局563.228万元。用于婚姻登记业务费2万元;村务公开业务费2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33.936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31.6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资金61.94万元;养老机构及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资金300万元;春节慰问资金44.78万元;40%人员经济补助资金2.838万元;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完善工作经费10万元;社会救助中心(福利中心)运行经费20万元;社会救助工作经费20万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费10万元;特困市区安置点及老年养护中心取暖费6.76万元;社会福利中心等取暖费17.294万元。

  56.退役军人事务局1702.092万元。用于义务兵优待金1065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132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78万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费用16.53万元;退役军人再就业补助资金83.94万元;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待安期间生活补助资金40万元;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待安期间养老保险费15.23万元;企业军转干生活困难补助资金102万元;优抚对象抚恤配套资金40万元;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27.84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光荣院)运行经费27.41万元;优抚对象一次性补助6.642万元;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资金25.13万元;春节慰问资金42.37万元。

  57.残疾人联合会398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及经费97.48万元;互联网+信息化建设80万;辅具适配经费4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55万元;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扶持就业创业经费52万元;残疾人康复救助资金30万元、残疾人托养中心经费10万元;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误工补贴等经费28.52万元。

  58.中共河津市委老干部局208.016万元。用于老干部活动经费117.436万元;离休干部特需费5.58万元;老干部体检费39万元;老年大学经费15万元;老干部党支部经费16万元;出刊《龙门影苑》等经费15万元。

  59.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890.3956万元。用于全市计划生育经费1258.956万元;爱国卫生业务费0.9万元;窝沟封闭费3万元;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费5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资金653.8956万元;村级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28.7万元;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销售补助资金625万元;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资金180万元;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资金11.28万元;乡村医生农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664万元;中医事业发展经费76万元。

  60.体育发展中心162.7718万元。用于体育总会下设的羽毛球、乒乓球、足球、舞蹈等十三个协会补助业务费2万元;全民健身经费81.4218万元;体育馆石材工程资金79.35万元。

  6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0万元。用于水质检测费用20万元;病媒监测及传染病防治费10万元;疫苗冷链运转及疾病防控费40万元;应急物资和健康教育经费30万元。

  62.医疗保障局2814.6773万元。用于城乡大病救助业务费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2695.144万元;城乡居民建档立卡县级配套资金58.8783万元;城乡居民补充医疗县级配套资金31.655万元;保险征缴经费27万元。

  63.公费医疗200万元。

  64.农业农村局1163.06万元。用于人居环境及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业务费9.5万元;人居办经费5万元;草地贪夜蛾专项防控资金100万元;沿黄旅游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可研费14.5万元;农民丰收节和果博会经费38.45万元;“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费105.53万元;“十四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费10万元;《河津市黄河流域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100.08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补助资金780万元。

  65.现代农业发展中心44.12万元。用于农业开发服务中心农发事业费7.6万元;农机发展中心老农机人员生活补助36.52万元。

  66.农村经济事务中心14.25万元。用于农廉大厅、产权交易中心及土地仲裁等费用。

  67.畜牧兽医发展中心142.5万元。用于动物疫病防治经费10万元;市级村级疫情防治及定点屠宰经费47.5万元;食药体制改革划转人员工资25万元;大成牧业智能母猪场项目资金60万元。

  68.扶贫开发服务中心603.711万元。用于扶贫业务费5.7万元;贫困户人身意外保险18.993万元;贫困户农房保险13.218万元;村级信息员补助资金13.8万元;农村第一书记补助资金32万元;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520万元。

  69.林业局905.235335万元。用于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经费28.5万元;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费2.85万元;建设租地及林业绿化占地补偿资金154.241535万元;森林派出所经费8万元;2020年春季国土绿化奖补资金450万元;组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经费及防火工作经费137.5万元;2020年春季林业工程资金24.13万元;下属差额单位定补经费100.0138万元。

  70.水利局920.2112万元。用于防汛经费28.5万元;瓜峪水库养护经费30万元;河长制经费5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费66万元;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费20万元;小梁泵站维修养护经费30万元;三交河治理工程永久占地补偿款 1.012万元;汾河干流提防工程永久占地补偿款17.0135万元;汾河水生态修复项目河道永久占地补偿款25.636万元;瓜峪河道占地补偿款6.4087万元;瓜峪水库枢纽工程及库区永久性占地补偿11.14万元;小梁黄河水源置换工程永久性占地补偿0.285万元;下属差额单位定补经费100万元;三交河入汾泄洪闸和黄村泵站维护和管理经费5.1万元;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459.516万元;水资源地保护经费19万元;税稽核工作经费9.5万元;水资源公报编发、重点水源监测、节水宣传、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等费用41.1万元。

  71.气象局28.1362万元。用于单位人员津补贴。

  72.城区街道办事处532.541415万元。用于建设租地和道路租地及林业绿化占地补偿款492.541415万元;环境卫生整治费用30万元;12.10重大交通事故善后事宜费用10万元。

  73.清涧街道办事处132.42363万元。用于建设租地和道路租地及林业绿化占地补偿款。

  74.赵家庄街道办事处228.5337万元。用于建设租地和道路租地及林业绿化占地补偿款。

  75.阳村街道办事处144.91225万元。用于建设租地和道路租地及林业绿化占地补偿款。

  76.樊村镇人民政府491.46236万元。用于建设租地和道路租地及林业绿化占地补偿款132.31236万元;法院判决应付韩荣樊村中学投资收益款353.15万元;维稳资金6万元。

  77.僧楼镇人民政府942.10356万元。用于建设租地和道路租地及林业绿化占地补偿款375.03356万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调费30万元;国土绿化费用185.77万元;瓜峪河道清淤费用41.17万元;主干道路环境集中整治资金200万元;张吴大街环境整治费用110.13万元。

  78.柴家镇人民政府255.044115万元。用于建设租地和道路租地及林业绿化占地补偿款223.044115万元;撤乡设镇工作经费30万元;维稳资金2万元。

  79.小梁乡人民政府333.761995万元。用于建设租地和道路租地及林业绿化占地补偿款148.268595万元;小梁大街及府前路和乡西路广场工程款131.24万元;乡西路改造移栽国槐资金13.1274万元;“三零”示范乡镇创建阵地改造费38.126万元;维稳资金3万元。

  80.下化乡人民政府17.91136万元。用于建设租地和道路租地及林业绿化占地补偿款12.91136万元;维稳资金5万元。

  81.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1377万元。用于三代手续费、金三运维费及人员工资。

  82.行政执法补助2978.74万元。

  83.其他单位业务费1919.59万元。消防队(含高危补贴等)300万元;河津市城建项目建设领导组华兴东路、鑫苑东街建设资金500万元;河津市城投公司山西宝森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生产基地改造费217.42万元;河津市旅投公司道路绿化景观提升项目工程款549.82万元;河津市物资总公司职工养老保险及经费30万元;宾馆322.35万元,用于卫生间、会议室、餐厅改造资金205.35万元、空调设备维护等费用117万元。

  专项预留36044万元,包括:

  1.党建工作(含人才工作专项资金450万元、社区建设及智慧党建)3000万元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经费 2500万元

  3.工业互联网补助经费1000万元

  4.安全工作经费100万元

  5.为群众办实事、难事工作经费300万元

  6.禁毒工作经费200万元

  7.政法委社会治理网格员补助及工作经费200万元

  8.武装部“四个秩序”规范化建设150万元

  9.三基建设资金(含乡镇<街道>运转及乡镇监察员经费)644万元

  10.还贷准备金3239万元,包括:

     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139万元

     棚户区还贷本金及利息2100万元

  11. PPP项目资本金及风险支出5454万元,包括:

     农村生活污水综合利用项目2005万元

     污水处理提标及中水回用工程972万元

     城市夜景观亮化提升项目2477万元

  12.税费改革转移补助1845万元,包括:

  乡村两级办学经费(初中生142/人·年,小学生100/人·年)207万元

     乡村两级计生经费(农村人口人均1.5元)47万元

     乡村道路建设(统筹安排)45万元

     村级管理费(10/村·年)1480万元

     农村主干养老保险(360/人·年)9万元

     农村卸职主干生活补贴(人均年约1600元)57万元

  13.机场航线800万元

  14.文化旅游发展资金300万元

  15.农业保险保费县级配套资金112万元

  16.招商引资专项经费200万元

  17.各单位项目资金及以前年度工程款等10000万元

  18.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照明设施项目2000万元

  19.预留调资4000万元

  提前下达有专项用途的转移支付32195万元,主要包括: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42万元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4114万元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1156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6608万元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补助2213万元

     优抚对象补助1190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71万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2182万元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792万元

  (三)可用财力

  2021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022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3980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1694万元和调入存量资金22258万元,减去上解支出3858万元,减去债务还本支出1500万元,我市今年的可用财力为240813万元。

  (四)预算平衡情况

  2021年我市可用财力240813万元,减去包干经费172574万元,减去专项预留36044万元,再减去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32195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预算收入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454万元(含上年结转2454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81764万元(含上年结转1792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690万元(含上年结转690万元)

  (二)预算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454万元,其中:

  1.征地拆迁、安置补助、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等支出5007万元

  2.还贷准备金(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129万元

  3.重点工程78318万元,包括:

  清华慕华成志河津实验学校(龙门小学)建设项目15000万元

  下化矿区煤运专线建设项目(沿黄旅游路农村货运专线工程)5000万元

    政务中心建设项目5000万元

    委党校建设项目(另外债券资金安排2160万元)2839万元

    108河津市过境改线(寺庄至龙门段)项目15000万元

    沿黄旅游公路(乡宁—龙门)项目1955万元

    四号排水泵站改扩建项目2450万元

    污水处理厂老旧设施改造项目748万元

    万春区主一路、支六路道路建设项目750万元

    国家园林城市建园增绿项目1000万元

    二号排水泵站改扩建项目1462万元

    实验小学老校区维修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803万元

    第三中学改扩建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550万元

    雪亮工程项目(智慧交通项目)3000万元

    沿黄排污口湿地建设及九龙沟排污口整治项目2000万元

    体育馆改续建项目1000万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及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3000万元

    中医医院应急诊疗建设项目1388万元

  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医疗设备及设施配置项目1171万元

    市主次道路、背街小巷道路改造、绿化提质项目1324万元

    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整改项目1155万元

    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建设项目300万元

    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300万元

    采煤沉陷区治理复垦项目400万元

    僧楼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300万元

    城乡供水二级站水处理建设项目1151万元

    城市东南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870万元

    局县合作造林项目59万元

    融媒体演播大厅改造项目800万元

    各单位元月份签批追加报告7543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共包括八类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类基金由上级财政编制预算。其余两类基金由我市编制预算,具体如下:

  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上年结余1204万元,本年收入30720万元,支出30402万元,本年结余1522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上年结余33025万元,本年收入11058万元,支出7754万元,本年结余36329万元。

 

 

图解:《河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