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本站地图网站地图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年报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16:37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1-28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河津市人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运城市和我市有关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累计公开信息172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95条,通过微信平台公开信息7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我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按照有关要求,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规范和调整,网站主题内容和设计样式遵循统一规范,实现与各部门有序衔接、互联互通。当前,我局信息公开基本实现统一平台、资源共享,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公开过程更加合理。

1.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健全,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单位)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处理”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确保我局信息公开有序推进。

2.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公开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二是建立信息更新维护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审核把关,明确信息公开类别、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及时更新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目录要求,结合全局各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公开依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要素,完善了政务公开目录。

(五)监督保障

本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保障。明确股室及局属经办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坚持把政务公开纳入工作考核体系,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如下两方面:

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经验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及教育力度还不够大。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还不够完善。

二是信息深度和广度相对较狭窄。

信息的来源局限于局各股室(单位)提供,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大,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整改,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