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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人社局关于开展 2022年职业介绍补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26 17:41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2-09-26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河津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介绍补贴的公告
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进行有组织劳务输出,扩大全市劳动力省外输出力度,根据山西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等输出机构实行职业介绍补贴。
一、补贴范围
具有合法资质且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以及经认定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或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按经其就业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向市内用人单位介绍成功且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300元。
(二)向我省境内市以外用人单位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500元。
(三)向我省境外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800元。
三、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一)劳务输出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劳务输出机构提供的劳务输出花名册(市内、市外、省内、省外的要区分)
(三)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四)劳动者《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编号
(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六)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劳动者在就业单位1个月的工资证明
(八)劳动者接受免费就业服务证明的本人签名
(九)享受补贴机构银行账户(农村商业银行)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四、申报方式
申报地点:河津市就业服务中心
申报时间: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15日
联系人:赵玉珍
联系电话:0359-8707512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