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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河津市连伯滩分洪缓洪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9-27 11:55     来源: 河津市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1408810058/2022-00561 发布时间 2022-09-27
发布机构 河津市人民政府 文号 河政办函〔2022〕76号
主题词 水利、水务 体裁 河政办函

河津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组建河津市连伯滩分洪缓洪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的请示》(河水发〔2022〕128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同意你局组建“河津市连伯滩分洪缓洪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部”,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行使项目法人职责。项目主管部门为河津市水利局,项目法人代表为刘斌,工程技术负责人为王永强,办公地址为河津市水利局办公大楼。

  二、同意项目部下设五个机构:工程技术组、质检组、安全组、财务组、办公室。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三、工程项目部成立后,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建设管理各项制度,按照基本建设程序,

  组织招投标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你局要加强对项目部的监督、指导,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附件:河津市连伯滩分洪缓洪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部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见扫描版)

  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河津市连伯滩分洪缓洪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