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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2-09 10:09 来源: 河津市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2-12-09 | |||
发布机构 | 河津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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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生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汾河防洪能力的36号建议,对提升城市防大汛、抗大洪能力,保障城市安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市政府高度重视,投资3.3亿元,启动实施了汾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按照50年一遇标准,对城市段坝体进行加高培厚,对全段坝体进行巩固提升。目前,9公里北堤水毁修复、2.9公里南堤退建、分洪口重建、4处穿堤排水管涵改造提升和4公里滩漕整治等汛前重点工程,已全面完工。剩余7项跨年度工程也已全面开工。与此同时,投资1.1亿元,实施阳村排水站改造提升和城市四号排水泵站新建工程;投资2.18亿元,实施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目前正在完善前期手续;还谋划了总投资4亿元的6个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对6条城市主干道路下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彻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