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购置河津市真武庙经营权资产及《河津市真武庙项目经营权购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12-02 09:35 来源: 河津市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2-00977 | 发布时间 | 2022-12-02 | ||
发布机构 | 河津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河政函〔2022〕155号 | ||
主题词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 | 河政函 |
河津市财政局: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河津市古耿旅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购置河津市真武庙经营权资产及<河津市真武庙项目经营权购置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关于河津市古耿旅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购置河津市真武庙经营权资产及<河津市真武庙项目经营权购置实施方案>的请示》。由河津市古耿旅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参与申请购置河津市文物保护中心转让的真武庙经营权资产,具体购置资产明细和金额以资产挂牌交易价格为准。资金来源由河津市古耿旅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津市支行申请贷款,其余部分自筹。贷款担保方式以河津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保证担保。市财政局、文保中心、城投公司、农发行、旅投公司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此项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推进。
二、在购置资产后,市文物保护中心、河津市古耿旅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要积极履行职责,保障相关资产正常运行,做好国有资产维护。同时按要求妥善处理好现有人员安置问题,及时进行资产、账务、档案等移交,确保我市文化旅游产业的良好发展。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河津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