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13 17:27 来源: 河津市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河津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共包括六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河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hj.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河津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全市经济社会的促进作用,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横延伸。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各类事项。全年,通过河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10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共发布重大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公开、疫情防控、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法治政府、稳经济“六帮一增一稳”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建议提案公开等各类信息87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进一步完善受理、补正、函询、答复等各环节、要素,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全部按照流程和答复规范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坚守“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做好发文属性认定工作;推进规范性文件公开,全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1件;强化信息发布日常审核工作,坚持“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台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安全健康。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完成河津市政府门户网站二级等保测评工作,优化网站布局,按照省、市要求动态调整了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开展政务新媒体专项整治工作,对开办资格和内容保障情况进行检查,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二是积极回应关切。做好文件解读的宣传,及时回复网民留言,进一步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加强对社会关切的回应,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三是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的各类办事要素、指南,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全面擦亮“耿小二”政务服务品牌。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各项制度,对照具体栏目,进行责任分解,确保相关单位能够及时提供信息,确保栏目更新高效、内容准确。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发放操作手册等方式,对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坚持日检查、日报告,从线上、线下进行全方位监管,坚持月度检查,季度通报,保障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杜绝信息安全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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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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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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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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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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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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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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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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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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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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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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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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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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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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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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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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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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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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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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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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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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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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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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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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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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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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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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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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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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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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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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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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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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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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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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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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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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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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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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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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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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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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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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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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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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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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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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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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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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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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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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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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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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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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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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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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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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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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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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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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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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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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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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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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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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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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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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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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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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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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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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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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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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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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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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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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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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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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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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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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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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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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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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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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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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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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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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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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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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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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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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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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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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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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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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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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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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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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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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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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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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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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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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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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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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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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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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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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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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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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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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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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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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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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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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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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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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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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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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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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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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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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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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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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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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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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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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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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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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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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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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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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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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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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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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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河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全面、有序,经过全市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与兄弟县市相比,仍然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有: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广度仍缺乏。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较少,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解不深,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向各村延伸的力度不够,单位与乡镇缺乏联动。
二是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创新不足。未能积极开拓新方向,服务内容和服务能力提升有限。主要表现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以发布重要新闻动态、各类文件、标准目录公开信息等为主,未承载更多的业务。
下一步,我市将从以下措施入手,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督促各单位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二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广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悟和把握能力,让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向乡镇和村延伸。
三是突出主要方向,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加强群众喜闻乐见的栏目创建和维护,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让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更加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河津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