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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3-21 17:21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3日至7月15日,第三巡察组对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巡察。8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党组织履行整改责任情况

  1.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我们按照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和整改方案,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学习了党章党规党纪,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全面整改、立行立改。

  2.扎实抓好整改落实。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的19个问题,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9月24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按照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限,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从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做起,党组书记、局长李伟对专项整改工作负总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班子成员在整改工作上发挥表率作用,既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任务,又搞好个人的整改,实事求是,真整实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专项整改推动当前各项工作。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止目前,巡察提出的19个大问题(28个小问题)中,通过27项整改措施,已完成27个问题的整改。1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

  1.关于“思想理论建设存在差距。一是思想上不够重视,党组无研究开展思想理论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安排部署等,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次数不够。二是思想政治教育未能做到全覆盖,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仅限中层干部。三是思想政治教育效果不明显,学习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党组学习计划,坚持组织学习;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会议传达至中层后,要求各股、所、队、中心、协会进行集中学习,传达给全体人员,做到人人知晓;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写出学习笔记,组织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测试》,巩固了学习成效,此项工作长期坚持。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1)一是党史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规定”动作落实不到位,未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领导班子成员未撰写个人专题研讨发言材料;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征求意见虚于应付,个别谈心谈话内容雷同;专题民主会议中仅有自我批评环节,针对问题无整改材料。二是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存在差距,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落实不到位。如6月14日随机抽查党支部翠岭社区翠宁巷疫情防控值班点,值班人员随意离岗,值班点无疫情防控值班必备物品。

  针对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开展理论学习,达到做实、做真、做好;召开班子会,严肃讨论,做出深刻表态,做到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实实在在写出来;专题民主生活会,按流程进行了规范落实,并长期坚持。7月12日,已通知当日值班人员杜悦凯调查6月14日在翠宁巷值班情况,并已将情况说明报送至市委巡察办。现根据10月7日市直工委“市直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群”安排,市直单位包联城区街道小区疫情防控对接表中无我单位翠岭社区翠宁巷疫情防控值班点。

  (2)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存在差距,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落实不到位。如局机关虽设有疫情防控值班点,但值班处无工作人员值守,台账上无人员登记情况。

  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制定了值班人员名单,严肃值班纪律,规范值班记录表填写,确保岗位有人守、工作有人干;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已取消楼道口值班点。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一是意识形态未纳入党建工作,缺乏在党组织内部对意识形态理论和文件的学习;二是意识形态研判上报不到位,未能按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开展季度研判。”问题的整改。

  一是8月29日,局党组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问题反馈会议,按照要求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移交给党建办公室,继续加强对全体党员意识形态理论和文件的学习,并长期坚持。班子成员原宝贵、董敬伟及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于9月5日在铝基地叠翠社区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党员们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上报情况,及时请示市委宣传部,做好意识形态研判及时上报,目前已上报第一、二季度研判报告。

  4.关于“落实机构改革不彻底。一是股室设立不合理,未按照“三定文件”设立内设股室、基层所、执法综合队以及下属协会。二是部分股室职责分工不合理,未按三定职责进行划分,如人事股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三重一大、党风廉政建设等三定文件未设立的相关重要工作职责,法制股承担了三定中应由执法监督股承担的执法证件的管理、执法文书管理及执法监督等工作职责。”问题的整改。

  按照编办三定方案已合理设置相关股室。对股室职责分工进行调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由信用股承担,三重一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党办承担,执法证件的管理、执法文书管理及执法监督工作由执法综合协调股承担。通过整改,理顺了工作关系,提高了工作效能。 

  5.关于“部分股室履职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1)相关监督股室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质量监督股2019年至巡察未落实“重点监管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一是质量监管股结合省市相关要求及河津市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了年度抽检计划,将抽检计划细分到每月。二是对专项以外的重点产品(如:燃气灶具、消防产品等产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加大抽检力度与频次。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产品质量抽检工作。

  (2)相关监督股室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信用股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不严格。

  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抽查检查,加强本单位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抽查精准性、靶向性、抽查质量;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常态化督查考评机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了管理的科学性,营造出公开透明、诚信自律的管理环境。

  (3)巡察期间抽查僧楼市场监管所饭店,仍存在未要求顾客进店扫码、戴口罩,未建立台账等,其中两家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中的举报电话,未能及时更改为12315,个别店未悬挂公示栏,餐饮人员健康证过期等问题。

  认真督查从业人员戴口罩、查验核酸检测结果;配备了带盖垃圾桶;已完善消毒记录、进货台账及员工体温监测记录。更换了新公示栏;从业人员重新进行了体检,换发新健康证。

  (4)巡察期间抽查城东所、城西所辖区5家饭店,仍存在未要求顾客进店扫码、戴口罩,未建立进货台账等,其中两家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中的举报电话,未能及时更改为12315,个别店未悬挂公示栏,餐饮人员健康证过期等问题。

  督促商家张贴场所码,门口配备口罩发放给未备口罩的顾客。指导经营户完善了进货台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督查换发了新健康证。局统一制作了监管公示栏,督促经营单位及时更换了公示栏及举报电话。

  6.关于“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不够优化,“职能融合”存在差距,整体效能尚未彰显。综合执法各队改革前瞻性不强,与市场监管基层所协调沟通不顺畅、工作流程不清晰,工作合力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结合监管执法实际,推行队所联合,一个队联系一至两个所,定期开展所队监管、办案交流,执法队补充监管所监管力量,监管所补充执法队办案力量,形成综合执法合力,并长期坚持。

  7.关于“涉及民生事关群众利益的工作宣传不到位。 河发改字〔2021〕50号文件有关取消暖气接口费等事项于2021年10月20日下发后,价格监督管理股未能针对取消暖气接口费等工作采取积极有效宣传举措,导致举报线索增多。”问题的整改。

  通过北城公园、龙门广场、莲池公园的大屏幕进行宣传,印刷并发放宣传彩页,利用市场监管所的微信工作群进行宣传,做到人人皆知。

  8.关于“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1)食品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未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未将食品生产环节、流通和保化环节、餐饮环节安全风险进行定期分析,全面研判食品安全形势,部署安排重点工作。

  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已配合卫健、发改部门制定出台2022年河津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制定出台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文件。已定期分析研判食品生产、流通、保化、餐饮环节风险隐患,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2)针对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监测力度不够,全市药店117家,平均每年监督检查15家左右,日常监管存在差距,检查力度不够,针对检查结果,未梳理风险点,落实风险防控。

  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督促指导各监管所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督查力度,全年督查药械经营单位45家次。召开所、队药械专干会议,讨论梳理风险点,落实风险防控。通过整改,进一步提高了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水平,规范了药品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落实了零售药店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针对化妆品管理监测力度不够,美容美发187家,美容院监管数不详,监管底数不清,如全市美容院监管数不详,检查力度不够,针对检查结果,未梳理风险点,落实风险防控。

  已对美容院摸排清楚,弄清监管户数,督促指导各监管所加强化妆品行业日常监管。

  9.关于“防范化解市场管理重大风险体系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1)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不足,监管覆盖面不足,如放松了对小型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教育。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各监管所、执法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执法技能学习培训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取证,共有64人取得特种设备监察员证,进一步充实了基层特种设备监管力量和监管覆盖率。二是建立特种设备预警监管平台,实现特种设备监查全覆盖。在2021年底建成具有特种设备动态监管、隐患实时预警、数据分析等功能的预警管理平台基础上,今年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设备录入工作,成立平台建设录入专班,深入我市王家岭煤矿、腾茂科技、河东燃气、奋达机械等企业深入交流、宣传政策,预计将在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特种设备的录入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市特种设备底数,实现特种设备档案管理信息化、自动化,使用单位及安全管理人员监管的全覆盖。

  (2)食品餐饮市场监管全面有形覆盖还有差距,特别是网络订餐、乡村和偏远区域等食品安全,以及农村红白事聚餐食品安全监管较为薄弱。

  针对存在问题,多措并举加强整改,一是通过规范引导,逐步完善和创新餐饮服务单位监管机制,基本形成全市餐饮服务监管网格化;二是对全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摸底统计,要求各所每周上报监督检查单位数及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等;三是要求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对所有食品进行封签,保障食品安全,减少顾客投诉;四是各所与辖区内网格员加强衔接,对于举办红白事的当事人提前通过网格员在各监管所进行备案登记,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10.关于“财务管理不到位,存在风险漏洞。一是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支出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支出情况;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应记未记。二是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有关现金使用规定不清楚,出现大额现金提出情况。三是追缴不及时,2017年会计姚某某因受开除处分多发了29663.83元,未能及时追回多发款项。”问题的整改。

  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强化财务审核;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进行了固定资产盘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大额资金使用规定、集体决策、纪委报备等工作,财务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关于会计姚某某未能追回多发款项,已经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因未收到判决书,检察院、纪委处理决定是于同年10月以后收悉,其工资已于2017年11月停发,将多缴纳的1万余元及时追回,其余2万元无法追回。

  11.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到位,存在风险漏洞。一是工会实际经费管理未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遵循“预算管理原则”和“民主管理原则”的原则。二是工会经费支出执行不规范。如看望病人支出食品款,发票未按规定开具体明细,未按规定后附看望人员名单。”问题的整改。

  按照晋工发〔2017〕67号文件《山西省工会关于服务职工经费支出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精神,完善了工会经费内控制度,对巡察中提出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了立行立改,严格按要求进行上会集体决策、公示,对工会经费支出情况做好登记。

  12.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存在差距,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1)党支部换届流程不规范。(2)党建日常工作存在差距。一是“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二是党总支及各支部班子建设存在差距。三是党员参加党员大会人数不理想;四是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方面,未能充分发挥向心力作用,党员政治理论综合素质不高。(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不扎实。一是各支部缺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相关资料;二是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不运用,各支部没有向党员公示民主评议结果。”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支部换届流程不规范问题,及时请示市直工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精神和换届选举规定,规范选举流程。

  (2)针对党建日常工作存在差距问题,一是加强人员学习教育,严格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将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对支部委员进行合理分工,加强学习培训,主动完成工作任务;三是结合党员干部作风大整顿,加强党员纪律教育;四是在党员教育监督方面,加强全体党员党建知识学习培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3)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向党员公示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对受处分的党员做出评定,取消年终评定合格资格。

  1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尚不完善,2019年至2022年没有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目标责任书签订不全面。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力传导不够,廉政谈话提醒未能做到全覆盖,仅传达至中层。三是警示教育走形式,心得体会存在雷同现象。四是婚丧事宜监督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目标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进一步具体量化细化;二是加强对下属股室所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廉政谈话提醒做到全覆盖。三是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做到用“片中人”警示身边人;对个别同志缺乏责任心,出现的心得体会雷同现象,严肃提出通报批评。四是婚丧事宜日常监督由党建办公室负责,已制定《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一般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的通知》,婚丧事宜监督严格按照中共河津市委河办发〔2022〕21号文件和本局的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及时上报。通过整改,监督责任全面加强,达到以案明纪和警示教育作用,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营造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勤政廉洁的良好环境。

  14.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未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应上会未上会,2019年3月市场监管局给苍底村扶贫资金15000元重大开支未上“三重一大”会议。三是“三重一大”会议流程不规范,未严格执行领导末位发言制,会议表决环节,未按要求进行一一表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及时研究制定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报备流程,确定了责任人。二是关于给苍底村扶贫资金15000元重大开支未上“三重一大”会议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及时调整重大资金集体决策制度,超过1万元支出项目必须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会议流程,会议表决按照局党组、班子成员一一进行表决,局长做好末位发言,做好会议记录,促使“三重一大”制度执行逐步规范化。

  15.非公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差距。一是日常工作不到位,相关资料不健全,非公党委及个别下属党组织换届不及时,未制定工作计划。二是对非公企业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指导落实不到位,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开展不到位。三是对下派的非公党建指导员的履职监督不到位。

  12月上旬完成了非公党委换届工作并召开了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对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了培训;完成了非公企业所有支部的换届工作,开展了对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实地督导,对下派的党建指导员加强督促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党建指导员的党建工作。

  16.关于“人员结构、能力配备不科学。”问题的整改。

  (1)一是结构不合理,部分基层所和股室在机构整合后,原同一单位人员扎堆出现。二是个别股室人员能力与股室职能职责不匹配,如党建股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匮乏。三是部分股室现有人员能力不足,特别是基层所。

  对党办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原党办工作人员卫亚萍安排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工作,齐瑞琴安排到城西监督管理所,并安排崔亚莉、张阳红两名党员到党办工作。针对部分股室现有人员能力不足问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邀请专家会诊,进行线下现场指导教学;生产股邀请运城专家来我市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帮扶指导;质量监督管理股邀请市局专家对各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2)四是缺少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

  报考执法证必须达到两个条件,即:一是必须是大专以上学历,二是必须是公务员或干部身份且在执法岗位上的工作人员。目前我局达到以上条件的人员共有167个,已全部考有执法证件。

  17.关于“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一是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实际可行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二是考勤制度执行不到位。三是人员日常管理松散,存在缺岗情况;设岗定责未能全覆盖,两名工作人员未分派到具体股室工作。”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考勤制度,人事股于2022年9月、11月分别对机关各股室、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在岗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加强人员管理,对杨永霞和张莉莉二人进行岗位定责,杨永霞分派到城东市场监管所工作,张莉莉分派到清涧市场监管所工作。严明了考勤纪律,促进作风转变,并长期坚持。

  18.关于“临时工存在问题。一是职能职责不明确,未制定完整系统的临时人员使用管理制度,临时工参与工作的界限不明。网监股的两名正式人员均被借调出去,只有一名临时工负责该股室工作。二是监督管理存在风险漏洞,对临时工聘用后的日常管理没有专门的股室进行监督管理。”问题的整改。

  网监股股长柴国伟当时被借调到市委疫情防控督查组,6月20日已回到岗位,辞退了股室的临时人员,将原党办工作人员卫亚萍调整到了网监股工作。已制定了临时人员使用管理制度,由人事股对临时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19.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机构改革后对原合并单位巡察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如原工商质监局的涉及临时工问题,原食药局人员纪律松散问题等。

  清退了柴晓飞、李瑞娟、邵晓庆等12名临时人员。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彻底转变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和工作纪律。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止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关于“防范化解市场管理重大风险体系不完善问题中,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涉及民生安全的工作,未制定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处置机制。”问题的整改。

  采取整改措施及取得阶段性成效:河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中涉及我局4项专项应急预案,3项部门预案,其中4项专项应急预案包括《河津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津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津市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津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项部门预案包括《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其它市场监管事件应急预案》。目前3项部门预案已全部制定完成,4项专项预案中《河津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制定完成,其他3项专项预案已全部报市应急管理局审核。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防范化解市场管理重大风险体系不完善问题中,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涉及民生安全的工作,未制定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处置机制。

  推进措施:按工作推进计划,剩余的3项专项预案经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后,我局积极与市政府进行对接,按时完成预案制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5037977;电子邮箱:hjsscjgjrjg@163.com

  

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