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9 09:30 来源: 河津市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3-00206 | 发布时间 | 2023-04-19 | ||
发布机构 | 河津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河政办发〔2023〕15号 | ||
主题词 | 综合政务,重要实事项目 | 体裁 | 河政办发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两会”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解,建立工作清单,逐项分解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工作时限、工作标准,确保把各项目标任务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指标,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市政府将严格树立“以结果论英雄”的工作导向,将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13710”督办平台,跟踪督办,严格考核,奖优惩劣。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