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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就业援助各类补贴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9 09:17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3-04-19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就业援助各类补贴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指示精神,打造助企纾困平台,进一步做好我市就业创业工作,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现将有关补贴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项目:职业介绍补贴

  (一)补贴范围

   具有合法资质且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以及经认定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自2022年101日至2023331日为有求职意愿和需求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或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按接受就业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二)补贴标准

  1.通过服务在市内实现就业且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每人不超过300元;

  2.向省内市以外用人单位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每人不超过500元

  3.向省外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每人不超过800元。

  (三)申报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花名册(市内、市外省内、省外的要区分)3、劳动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劳动者《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编号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劳动者在就业单位1个月的工资证明8、劳动者接受免费就业服务证明的本人签名9、银行账户(农村商业银行)10、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四)联系人:赵玉珍      电话:0359-8707512

  二、补贴项目:创业场地租赁补贴

  (一)补贴范围

   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场地租赁补贴。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年不超过3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三)申报所需材料

  1、身份证。2、毕业证(高校毕业生)。3、营业执照副本。4、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联系人:侯娟民       电话:0359-5755108

  三、补贴项目: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范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和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在职或离岗创业且所创办市场主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带动就业1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元。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三)申报所需材料

  1、身份证。2、毕业证书。3、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岗或离岗创业证明。4、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5、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四)联系人:侯娟民       电话:0359-5755108

  四、补贴项目: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备注:就业困难人员人员认定标准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49号)相关规定②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执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③新吸纳人员名下不能有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凡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列入劳动用工诚信黑名单惩戒,并追回骗取资金。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及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3、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4、花名册(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5、近3个月工资明细单(工资银行卡流水或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

  (三)、联系人:孙振渊    联系电话:0359-5755108

  五、补贴项目: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对小微企业年度(12个月为起讫周期)内新吸纳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给予补贴。标准为新吸纳100人以下的,按每吸纳1人1000元给予补贴;新吸纳100人(含)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1500元给予补贴

  注:①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执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②吸纳人员名下不能有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凡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列入劳动用工诚信黑名单惩戒,并追回骗取资金。)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及新吸纳人员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3、新吸纳人员花名册(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4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承诺书。5、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6、近6个月工资明细单(工资银行卡流水或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

  (备注:申报材料第3、第4项由网上经办人员进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登录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满足以上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经办人员进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通过网上经办菜单跳转到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请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并可通过“个人中心”查看审核进度。

  系统电子版操作手册可通过登录山西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相关下载”模块进行下载。

  (三)联系人:孙振渊     联系电话:0359-5755108

  补贴项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补贴数额不超过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

   计算补贴的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公布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补贴期限分类确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失败人员最长不超过1年;灵活就业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注:就业困难人员人员认定标准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49号)相关规定②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执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③被招用人员名下不能有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凡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列入劳动用工诚信黑名单惩戒,并追回骗取资金。

  (二)申报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承诺书。2、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法人及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5、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7、各项社保缴费证明(申请哪项补贴,提供哪项证明)。

  (备注;申报材料第1、第2项由网上经办人员进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登录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满足以上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经办人员进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通过网上经办菜单跳转到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请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并可通过“个人中心”查看审核进度。

   系统电子版操作手册可通过登录山西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相关下载”模块进行下载。)

  (三)联系人:孙振渊     联系电话:0359-5755108

  七、补贴项目:创业担保贷款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就业创业群体给予最高额度为30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的贴息创业担保贷款。

  (二)申请材料

  创业担保贷款人资料核实申请表、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书面承诺。

  联系人:柴晓冬     电话:0359-8707512

  八、补贴时间及地点

  补贴时间:2023年4月17日开始

  补贴地点:延平街与永兴路交叉口社保和就业保障大楼(610办公室和208办公室)

  (备注: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实地审核时查阅相关原件。)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