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版 无障碍版
  • 本站地图网站地图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扶贫领域>扶贫

河津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关于2022-2023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0 09:49     来源: 河津市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3-04-20
发布机构 河津市人民政府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根据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晋乡振(综)〔2023〕5号),我市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资助工作,对2022—2023学年中职、高职(专)、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中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进行资助,实行应助尽助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就读中职、高职(专)、技工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中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按学制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补助。

  高职扩招生参照以上条件及资助标准予以资助。

  二、申请方式

  符合资助条件的脱贫户学生,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所在村委会,具体包括:

  1.2022-2023学年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

  2.所在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原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籍证明;

  4.户主及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5.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惠农“一卡通”及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到一张纸上)。

  三、补助金发放

  审核认定工作结束后, 按照确定的脱贫户(监测户)学生资助名单,将补助资金一次性直补到户。

  咨询电话: 0359-5021017

                   河津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