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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清涧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04-21 17:17     来源: 河津市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一、机关职责

  1.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党委和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2.发展街道经济,为经济发展提供人才、科技、信息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3.依法承接好上级下放到街道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强化基层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符合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等公共服务,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4.加强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建设,指导、支持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依法自治,确保各项社区(村)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推进基层民主,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农村村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5.负责法治街办建设,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公民财产和各类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加强法制宣传,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矫人员的过渡性帮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辖区内群众性文化、体育、教育等活动,提高居民群众素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7.组织开展辖区的信访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群众诉求,做好本辖区的稳定工作。

  8.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的城市(乡村)建设和管理,做好市(村)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等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9.发展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事业,协助做好待业人员就业推荐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在本辖区内具体实施国家、省、市劳动与社会保障政策,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劳动用工监察、社会保险办理等工作。做好民政、卫生健康和残联等工作。

  10.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公共安全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市场监管、交通安全等工作。

  11.负责本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做好本级服务事项和上级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承接、调整、梳理、督办等工作。

  12.加强街道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整合街道内部决策、管理、监督职责及力量,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13.按照省、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开展本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4.整合街道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依托社区(村)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合理确定网格监督任务和事项,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流转交办、协调联动、研判预警、督查考核等综合指挥工作机制,实现基层管理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运转。

  15.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及国防动员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党建办公室

  负责街道和社区(村)党建工作协调指导;

  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武装部等方面工作;

  负责协调人大、政协、工会、团委和妇联工作;

  负责人事、保密、档案及公文收发、材料拟写和信息编报等工作。

  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公共管理办公室

  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

  协调配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

  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协调教育、科学技术、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审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等方面工作;

  负责协调残联、文联、工商联、科协等方面工作;

  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

  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4.公共安全办公室(挂平安建设办公室牌子)

  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

  负责协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访等方面工作;

  协调配合司法等相关工作;

  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河津市清涧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

  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司法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建立综合执法平台基础上,整合现有执法资源和队伍,实行“街队一体”模式,建立街道与市直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强化街道在执法事项上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事业单位设置

  1.清涧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

  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

  为街道、社区(村)党组织、党员群众和有需求的单位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

  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清涧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结合实际设置社区(村)群众来信来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

  指导社区(村)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

  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河津市清涧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

  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

  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

  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

  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

  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办公地址

  清涧街道清涧四村(清涧街道办事处院内)

  四、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五、联系方式

  0359-5233766

  六、负责人姓名

  吴红斌  清涧街道办事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