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09 14:37 来源: 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媒体中心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行政审批局对河津市康鸿集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万吨/年含杂电解质提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5280615
通讯地址: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大厅
邮 编:04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