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河津市2023年县级示范社的 公 示
发布日期:2023-05-10 08:59 来源: 农村经济事务中心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按照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根据河农经发[2023]1号《关于做好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在合作社自愿申报、乡镇推荐基础上,结合县级示范社评定标准积极开展了指导培育,经研究决定,河津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拟对“河津市迎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等8家合作社授予“河津市2023年度县级示范社”称号,现予以公示。
附:河津市2023年拟认定县级示范社名单
河津市迎丰种植专业合作社(小梁乡小梁村)
河津市益园种植专业合作社(小梁乡刘村)
河津市祥和种植专业合作社(柴家镇山王村)
河津市达康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阳村街道苍头村)
河津市韭韭香种植专业合作社(阳村街道连伯村)
运城市金凤凰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樊村镇樊村)
河津市忆农农业专业合作社(樊村镇樊村堡)
河津市万唐春种植专业合作社(僧楼镇张吴村)
公示期从2023年5月10日至5月16日,如有异议,请向河津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0359-5022126
河津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