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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商务局 关于公开征选数字消费券 发放平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2 16:12     来源: 工科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3-05-22
发布机构 工科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河津市商务局 关于公开征选数字消费券

发放平台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恢复消费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暖,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市政府稳增长促消费相关工作部署,拟于2023年6月开展河津市数字消费券发放工作(具体活动情况以正式方案为准)。现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选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入选平台需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消费券发放平台需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经营范围。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风险管控机制健全。消费券发放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资金投放安全高效。能有效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前述情形或迹象能及时有效处理。

  2、按照河津市消费券发放工作部署及统一要求,能分批次组织通用类消费券、家电类消费券发放,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手机GPS定位在河津市域范围内的人员,下同)能够通过手机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消费券、领券后到活动指定线下实体店铺分类核销。

  3.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T+1日内出具分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规模类型等后台相关数据。每批消费券发放后,及时提供本批消费券发放数据报表及分析报告。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够有效协调区内金融机构资源,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配合消费券发放活动。

  2、具备较强的影响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平台支持消费券核销的商户可覆盖消费券发放各行业领域,且能对商户按区域和行业业态进行有效管理。

  3、具备较丰富的消费券发放活动工作经验。平台已承办过类似消费券发放活动,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提前预见和应对活动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客户投诉,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

  4、具备较强的宣传推广能力。平台能够利用自有渠道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宣传工作,能够配合主办方开展多渠道宣传推广活动,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能够配合主办方组织开展商户报名工作,协助收集完善相关报名资料。能够引导商户在消费券发放期间叠加推出优惠措施,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

  (五)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财政资金退回主办方指定账户。

  (六)能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二、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2日至5月25日。

  三、报名方式

  请符合要求的意愿企业按照入选条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征选响应文件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一式两份),提交至河津市商务局。我局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征选工作,请各参选单位准备好相关方案参加比选。如果只有一家报名,不再另外组织征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四、联系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遴选的企业,将相关资料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5月25日16:00前报送至河津市商务局。

  地址:河津市泰兴东路1号4楼412

    联系人:柴维华  

    联系电话:0359-506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