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23 09:11 来源: 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媒体中心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行政审批局对山西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建20万m3干式高炉煤气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5280615
通讯地址: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大厅
邮 编:04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