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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0 09:56     来源: 河津市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1408810058/2023-00290 发布时间 2023-05-30
发布机构 河津市人民政府 文号 河政发〔2023〕8号
主题词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 河政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河津市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已经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下达。

  各有收入计划的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收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减征、免征或者缓征应征收入,也不得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各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附件: 1.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分配说明

              2.2023年财政收入计划分配表 

              3.2023年财政支出预算分配表

       

                                   河津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

  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分配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财政收入

  2023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22.55亿元,较上年完成的21.27亿元增长6%,绝对额增加1.28亿元。其中:

  税务部门17.42亿元,较上年完成的18.8亿元降低7.34%,绝对额减少1.38亿元;

  财政部门5.13亿元,较上年完成的2.48亿元增长106.85%,绝对额增加2.65亿元。

  (二)预算支出

  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紧密结合经济形势,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2023年部门预算坚持从严从紧、零基编制、精准编制的原则,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前提下,保障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全力确保财政持续平稳运行,全力支持高质量转型发展,全力加强普惠性民生建设。

  1、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标准

  (1)工资支出依据各单位2023年元月份工资表预算。行政人员奖励工资为月基本工资标准,事业人员为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2)岗位津贴按照相关文件政策标准预算。

  (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部分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16%列入预算。

  (4)职工医疗保险财政补贴部分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6.5%预算、补充医疗保险(包括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6元列入预算。

  (5)工伤保险财政补贴部分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0.4%列入预算。

  (6)失业保险财政补贴部分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0.7%列入预算。

  (7)女职工卫生费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女职工人均月30元列入预算。

  (8)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12%列入预算。

  (9)个人取暖费按照运人社〔2017〕7号《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冬季取暖费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的职务职称标准据实预算。

  (10)遗属补助按人社局套改新标准执行。

  (11)困难企业军转干工资补差按照2018年人社局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12)一般公用经费标准原则上按照3000元/人·年预算。纪检委行政编制人员按照31000元/人·年,公安局行政编制人员按照51000元/人·年,司法局行政编制人员按照22000元/人·年,纪检委、公安局、司法局事业人员按照1500元/人·年预算,公安辅警参照公安局事业人员标准预算。

  在市委、市政府大楼办公的预算单位按600元/人·年分别调减至市委办、政府办用于水、电费支出,在集中办公区办公的预算单位按400元/人·年调减至市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用于集中办公区水、电费支出。      

  (13)保留的公务用车运行费35000元/辆·年。

  (14)公用取暖费集中供热按照上年缴费票据据实预算,用其他取暖方式的单位按在职人数300元/人·年。

  (15)职工福利费按照河财行字(2017)6号文件《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提取标准的通知》,福利费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计提。

  (16)机关事业单位工会费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2%计提。

  (17)社区办公及活动经费13万元/区·年,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0万元/区·年。

  (18)乡镇运转经费按人口规模分类预算,一类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僧楼镇、樊村镇)90万元/年预算,二类乡镇政府(清涧街道办、赵家庄街道办、阳村街道办、下化乡、小梁乡、柴家镇)85万元/年预算,包括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用取暖费及乡镇综合执法经费5万。

  (19)乡镇机关食堂补贴经费按10元/人·天*210天预算。

  (20)村级运转经费按平均15万元/村·年预算,含村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9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万元等。

  (21)农村卸职主干生活补贴按360元/月预算。

  (22)乡镇中心校公用经费按教师数500元/人·年预算,乡村两级办学经费按初中生142元/人·年,小学生100元/人·年预算。

  (23)乡村两级计生经费按农村人口人均1.5元预算。

  (24)乡村道路建设经费按3600元/村预算。

  (25)调资及招录人员工资、死亡抚恤金等予以预留。

  2、项目支出预算119990.762023万元,包括: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177.87万元。用于代表活动经费35.24万元;无固定工资收入86名人大代表补贴(按每人每月120元标准补贴)12.38万元;调查、视察、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业务经费33.25万元; 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运行经费27.5万元;河津市人代会及常委会经费40万元;学习培训经费20万元;遗属补助9.5万元。

  (2)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西省河津市委员会127.85万元。用于调查、视察、政协活动业务费23.75万元;全会、常委会、培训、学习考察及委员报刊费57万元;物业及劳务费35万元;文史资料收集整理编辑出版费及“书香政协”建设费10万元;遗属补助2.1万元。

  (3)中共河津市委1696.03万元。用于市委大楼维护改造120万元;劳务遣派34万元;固定资产维护更换费45万元;物业管理费70万元;会议及业务费120万元;外出招商考察活动经费50万元;关工委业务费20万元;老促会业务费18万元;民盟经费3万元;目标责任考核奖10万元;业务费2.24万元;党政专用高清涉密电视会议系统建设工程经费47.33万元;国安主题公园57.76万元;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资金292万元;遗属补助6.7万元。

  (4)市委组织部326.3016万元。用于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服务机构的党员教育配套经费12.3273万元;非公企业联合党组织补助经费14.848万元;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大专以上学历全覆盖工程配套经费50万元;党员教育片拍摄30万元;“五面红旗”示范单位创建经费119万元;七一活动经费30万元;河津党建网2.5363万元;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经费50万元;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运转经费4.75万元;现代远程教育站点6.84万元;目标考核奖6万元。

  (5)市委宣传部888.94万元。用于精神文明办、中心组业务费7.6万元;三晋文化研究会经费20万元;宣传费用50万元;扫黄打非专项经费5万元;网信办工作经费40万元;目标考核奖10万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费20万元;农家书屋县级配套资金4.44万元;创建文明城市费用10万元;文明城市街道公益公告、宣传片等50万元;2024年全市党报党刊征订经费450万元;文博会(深圳、太原)10万元;中央、省市媒体外宣合作及前来拍摄、宣传费用50万元;党的二十大基层宣讲工作经费10万元;老放映员县级补助金4.572万元;河津市城市形象宣传片15万元;“地方.河津”新闻版费15万元;农村公益场次补贴5.328万元;河津市影视发展服务中心遗留问题77万元;太原南站出口灯箱媒介宣传推广20万元;与新华社县级融媒体专线、短视频专线合作宣传费用15万元。

  (6)市委统战部10万元。用于统战宣传资料整理汇总、统战调研业务费5万元;民族宗教经费5万元。

  (7)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6万元。用于机关党建业务及活动经费15万元;目标考核奖6万元;新媒体运营服务费5万元。

  (8)市委党史研究室36.65万元。用于河津市情印刷费4.75万元;河津年鉴出版印刷费10万元;编纂出版《河津市志》15万元;目标考核奖3万元;遗属补助3.9万元。

  (9)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津市委员会14.7357万元。用于专项经费8万元;少先队及团员工作专项经费6.7357万元。

  (10)妇女联合会24.85万元。用于妇女维权及农村、下岗失业妇女培训费2.85万元;目标考核奖3万元;人均一元妇女工作活动经费19万元。

  (11)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44.07389万元。用于行政审批工作领导组业务费4.75万元;事业单位登记、年度公示及法人监管工作经费4.75万元;审改股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及政府部门标准清单核查工作经费4.75万元;编制管理系统维护及运行评估中心工作经费8.6万元;域名注册费10万元;目标考核奖3.22389万元;乡村振兴及综合执法专班费用8万元。

  (12)目标责任考核中心416.5万元。用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金368万元;考核工作提取资金17.5万元;担当作为干部奖金20万元;业务运转工作经费11万元。

  (13)文学艺术界联合会16.6万元。用于龙门杂志印刷费5万元;遗属补助1.6万元;迎春送福进万家5万元;文艺采风创作5万元。

  (14)市委政法委员会882.383万元。用于涉法涉诉、610办经费14.245万元;平安建设工作经费10万元;综治中心经费44.7万元;网格员工资及经费798.338万元;司法救助资金10万元;目标考核奖3万元;遗属补助2.1万元。

  (15)河津市人民政府734.4083万元。用于劳务派遣费用45万元;保安服务费19.2万元;物业管理费49.6866万元;2023年春节慰问资金210万元;春节慰问贡献地方财力突出企业费用38万元;13710、治耿强耿、云视讯通信服务费43.4217万元;政府网站、治耿强耿平台运维费48万元;政府法律顾问费9.9万元;政府业务费100万元;政府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运维费150万元;遗属补助21.2万元。

  (16)信访局工作经费39.5万元。用于驻北京、太原、运城两会值班9.5万元;信访维稳及工作经费 30万元。

  (17)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49万元。用于治超工作经费20万元;治超信息管理系统通信服务费29万元。

  (18)中共河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51.646123万元。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经费95万元;村级监察联络员工作补贴42.9万元;纪检监察业务经费100万元;华兴路廉政游园建设项目质保金1.646123万元;目标考核奖10万元;遗属补助2.1万元。

  (19)工商业联合会34.5万元。用于外埠商会、在外企业及人才联系等工作经费30万元;遗属补助4.5万元。

  (20)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3214.320854万元。用于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1500万元;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技术改造资金(含国企改革)1000万元;机械厂空地改建游园绿化工程项目7.642454万元;四个工业园区相关手续费200万元;遗属补助6.6784万元。

  (21)公安局3740.93万元。用于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和值勤岗位津贴602万元;拘留所办公家具及监区特种床项目60万元;拘留所太阳能热水工程30万元;拘留所民警及监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60万元;治安防控体应用平台设备项目资金261.54万元;2021年度未休假民警工资报酬19.8441万元;武警中队工作经费19万元;治安巡逻队工作经费700万元;协管员人员及公用经费167.1417万元;辅警人员及公用经费1788.9042万元;遗属补助32.5万元。

  (22)看守所296万元。用于在押人员给养费。

  (23)拘留所60万元。用于拘留人员给养费及经费。

  (24)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1274.7万元。用于城市标线施划23万元;清障费29.7万元;设置安装交通信号指挥灯222万元;临时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1000万元。

  (25)招商投资促进中心95万元。用于魏强特种车辆项目厂房和土地前三年租金补贴65万元;目标考核奖10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0万元。

  (26)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322.3124万元。用于乡镇供销公司北楼拆除费用20.65万元;下属第三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安置费18.6万元;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240万元;“小升规、专精特新、股改业务运行费”15万元;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宣传及培训费15万元;目标考核奖10万元;遗属人员3.0624万元。

  (27)司法局287.1万元。用于民调人员工资、行政复议等150万元;法治公园和法治街道项目100万元;目标考核奖10万元;遗属补助7.1万元;聘请法律顾问费用20万元。

  (28)河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质量发展促进中心5万元,用于工作经费。

  (29)财政局3300.8万元。用于财政事业费350万元;党建经费90万元;结对帮扶村乡村振兴发展资金250万元;培训费155万元;绩效管理服务费150万元;“公物仓”项目建设资金325万元;电子卖场运营服务费 12万元;村级公益事业项目造价咨询费10万元;维修改造费160万元;机关保洁服务费15万元;目标考核奖10万元;评审业务费500万元;财政业务工作经费300万元;财政支持美丽乡村PPP项目建设暨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配套资金300万元;政采云系统维护费16万元;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配套资金500万元;固定资产盘活、审计评估费用150万元;遗属补助7.8万元。

  (30)财政国库支付中心121.2万元。用于系统升级维护等工作经费33.5万元;业务经费1.5万元;人员经费5万元;财政专线服务费81.2万元。

  (3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发展中心10万元。用于支付系统升级、设备运行维护更新等业务支出及工作经费。

  (32)自然资源局1801.8864万元。用于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服务费8.9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16.77万元;2020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35.24万元;不动产登记保险10万元;不动产登记数据提升0.01万元;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及服务提升项目设备系统购置39.2万元;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整合服务项目12.1万元;对全市自然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建设项目46.3万元;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00万元;2020—2022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补充图斑)外业调查工作54.12万元;2021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项目26.5万元;2021年度和2022年度上半年耕地卫片监督地类变化图斑核实整改项目7.6万元;2022年-2025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10万元;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项目0.01万元;2022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工作0.01万元;2022年度下半年耕地卫片监督地类变化图斑核实整改项目0.01万元;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项目16.2万元;2022年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项目3.5万元;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项目0.01万元;2023年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项目0.01万元;2023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外业调查工作0.01万元;补充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2.4万元;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40万元;村庄规划172万元;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37.4万元;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监理费4.3万元;耕地保有量调查和耕地保护目标划定项目5.28万元;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10万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2020和2021年度更新与2021年度监测工作8.4万元;国土空间规划9.05万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94万元;河湖和水库管理范围国土调查、权属确权、不动产登记发证项目40.8万元;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38万元;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34.5万元;农村两权不动产确权登记数据库汇交0.01万元;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监理项目4.05万元;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项目111.53万元;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项目35.4万元;实景三维空间信息平台建设93.6万元;万春街片区概念性规划设计16.36万元;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和储备区划定项目技术服务17.52万元;镇(街道办)控制性详细规划70万元;自然资源局矿山私挖乱采智慧监管项目240.3万元;自然资源与规划数据资源整合项目10万元;龙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60万元;数字化档案建设35万元;新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25万元;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统一测绘建档项目131.68万元;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14.5万元;煤矿企业越层越界专项测绘25.48万元;遗属补助1.8864万元。

  (33)审计局228.2万元。用于审计业务经费100万元;审计事业费120万元;遗属补助8.2万元。

  (34)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6.9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35)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5198.412269万元。用于城市维修维护费用370万元;2019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0万元;乡村环境治理444万元;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费用80万元;三号排水站临时污水处置项目10万元;外贸片区业务费用200万元;以前年度工程费用5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县级配套资金6万元;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600万元;生活废弃物处置中心运行经费120万元;海创生活垃圾处置费1281.15万元;海创餐厨垃圾处置费295.8万元;5个排水站运行费用50万元;府前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8.8万元;三座装配式公厕+驿站工程款100万元;污水处理厂老旧设施改造项目工程费用100万元;目标考核奖0.45万元;人员养老保险3.974405万元;汛期淹没农田及苗木大棚补偿款20.00905万元;万春街北延道路工程款200万元;一号排水泵站西庄土坝等应急抢修工程款160万元;二号排水泵站改扩建工程款500万元;防汛排涝应急物资费用10万元;防汛应急物资款0.79万元;市政道路租地款46.89532万元;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经费39.727794万元;防汛救灾工作经费10.8157万元;万春区支七街、支七路工程100万元;万春区支六路工程300万元;历史建筑测绘建档70万元;2021年灾后重建抢险工程10万元。

  (36)城市建设服务中心5353.0104万元。用于2022年目标考核奖10万元;城区环卫一体化3906.7504万元;智能生活垃圾分类437.26万元;2023年城市夜景观亮化电费140万元;城市设施维护费530万元;城市道路维修工程70万元;2022年下半年河津市城区夜景观亮化提升工程PPP项目电费70万元;增拨2021年第三季度城维费101万元;增拨2021年第四季度城维费88万元。

  (37)交通运输局3951.47478万元。用于养护人员经费613.34万元;道路养护费200万元;客运汽车站经营补助100万元;市内公交运营补贴1000万元;城乡公交项目1000万元;卫生间维修改造15万元;“全国十大最美农村”评选费用20万元;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及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费用22.58万元;国家绿色公交都市申报(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咨询费25万元;建设项目管理费70万元;经济责任审计费10.71万元;龙虎路加油站两次评估费10.8万元;项目专项审计及跟踪审计费3.7802万元;G108-国营苗圃道路工程勘察设计4.29万元;G209河津段排水设施改建工程前期费用34.5万元;北小线苍底桥检测费21.1761万元;城市外围公交车站牌建设资金12.845万元;杜家湾至固镇放线费5.674万元;杜家湾至固镇勘测定界费8万元;高禖庙旅游路土地租赁款15.49万元;高速西出口至沿黄旅游公路工程前期费用10万元;公交车位划线项目23.3737万元;国道108禹门口黄河大桥山西侧接线工程北源供水管道资金20万元;南方平-G209道路改造工程前期费用5.56万元;沿黄一期观景平台工程监理费10.5836万元;运煤专线项目建议书费用18.5万元;黄河板块旅游公路运城市河津市乡宁至龙门段工程交工验收实验检测费用19.85万元;黄河船窝至龙门段便民交通码头工程前期费用334.9314万元;黄河一号旅游公路绿化提升费用7.563万元;黄河一号旅游公路运城市河津市下化-沿黄旅游公路工程前期费用37.8万元;黄河一号旅游公路主线提升项目104.812万元;龙门至安昆段路面抢修工程前期费用9.5万元;铝联路康家庄段道路改造工程前期费用19万元;市内公交车站牌一期建设费用19.8万元;万苍线、高速西出口-沿黄旅游公路、赵家庄农场道路(赵家庄-艳掌)三条道路交工质量检测费用5.428万元;沿黄旅游路一期工程(高禖庙-沿黄路)附着物补偿费9.065万元;张清线大修工程前期费用46万元;鑫光大道(108-阳光焦化)改造勘察设计费4.68万元;高速西出口至沿黄旅游公路附着物补偿款28.85798万元;G108辅线(侯家庄-G108)道路改造工程15.34万元;遗属人员7.6448万元。

  (38)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72.767261万元。用于代扣人员个人养老保险65.727361万元;张清线质保金67.1699万元;道路路灯维护费39.87万元。

  (39)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48.6637万元。用于执法经费42万元;治超经费60万元;代扣个人养老保险86.41万元;樊村公路超限检测站土地租赁费3.495万元;樊村公路超限检测站运行维护费10万元;交通执法队租用停车场费用10万元;执法车辆停车场改造项目36.7587万元。

  (40)中共河津市委政策研究室30万元。用于政策研究及深改综改业务等工作经费。

  (41)应急管理局119.0712万元。用于应急保障中心业务费(原矿山安全医疗应急救援中心人员工资及经费)17.8万元;防灾抗旱车辆运行费10.5万元;自然灾害救助等工作经费10万元;专家把脉会诊经费50万元;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岗位津贴24万元;遗属人员6.7712万元。

  (42)人民武装部187.27万元。用于民兵事业费、兵役征集经费150万元;2022年民兵参加疫情防控任务(第2阶段)37.27万元。

  (43)能源局1015万元。用于专项业务费15万元;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项目1000万元。

  (44)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774.176万元。用于政务大厅运行工作经费300万元;免费刻章、复印费50万元;政务大厅房屋租赁费346万元;市场主体专班运行经费30万元;中心平台运行维护费18.176万元;新政务大厅信息化建设30万元。

  (45)市场监督管理局334.1万元。用于个体工商户信息抽检费9.5万元;民用散煤煤质抽检费用4.75万元;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车用尿素费用4.75万元;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费用4.75万元;标准化工作经费10万元;成品油、建筑装饰材料、危险化学品、vocs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农用薄膜等抽检费55万元;目标考核奖6万元;房屋租赁费21万元;食品检验检测费100万元;基层站业务费8.5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0万元;行政执法补助及知识产权保护经费50万元;遗属补助19.8万元。

  (46)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49.064万元。用于机关办公楼租赁费及物业费41.25万元;津云孵化器租金及物业费210万元;喀斯玛汇智科活动经费50万元;环保管家服务费13.66万元;开发区奖励性绩效234.154万元。

  (47)综合检验检测中心126.74万元。用于抽检、检验检测费及业务费15万元;抽检业务费及天然气费3万元;目标考核奖3万元;设备定期检测费2万元;停征强检计量费用66.5万元;计量业务运行费5万元;出租车计价器检测线及库房租赁费用2.04万元;租赁费16.2万元;搬迁改造费用4万元;粮食运行检测费用10万元。

  (48)市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602.22万元。用于华兴路集中办公区卫生费10.8万元;华兴路集中办公区维修(护)费30万元;华兴路集中办公区水电费42万元;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经费5万元;公车信息化平台信息费7.7万元;华兴路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费55.42万元;泰兴路集中办公区(水、电、暖、卫生)32.3万元;泰兴路集中办公区采购空调费用20万元;原实验小学设计费10万元;原实验小学监理费5万元;老人行办公楼维修、设计及监理费80万元;华兴路1、2号楼抛光9万元;华兴路停车场、自行车棚40万元;华兴路1、2号楼电梯工程20万元;人武部设计费、监理费5万元;原实验小学维修改造款200万元;营房执勤楼及挡土墙结构检测鉴定费用30万元。

  (49)供销合作社联合社4.064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50)发展和改革局1722.19012万元。用于工作经费20万元;取消刑事案件赃物鉴定收费后补助经费4.75万元;县级储备粮贷款利息174.7717万元;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150.06432万元;第三轮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86.7881万元;2023年救灾物资储备库租库费看护费3.168万元;江民海生天然气2021-2023年冬季供暖补贴款500万元;项目建设考核资金100万元;信用体系建设2万元;应急救灾物资购置费用300万元;救灾物资储备库物资管理费用15万元;应急成品粮油储存、轮换费用及监督管理费用300万元;《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研究》经费11万元;民丰粮食有限公司2021年汛期受灾库点维修费用10万元;救灾物资储备库智慧管理平台费用5万元;1万吨收纳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报告和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相关费用5万元;遗属人员5.048万元;物资人员工资及办公费29.6万元。

  (51)文化和旅游局296.93万元。用于蒲剧团文化下乡补助108万元;蒲剧团运城送戏下乡60万元;蒲剧团经费及房租7万元;“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配套资金59.5万元;农村文化建设配套资金12.43万元;文化和旅游宣传推介20万元;文化馆分馆经费及工资5万元;子夏书屋管理运行费及人员工资25万元。

  (52)文物保护中心500万元。用于2023年文物抢险经费300万元;文物考古费200万元。

  (53)博物馆11万元。用于电费3万元;遗属补助1万元;危房加固补充资金3万元;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4万元。

  (54)文化馆37.9785万元。用于房屋租赁20万元;遗属补助1万元;“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配套资金16.9785万元。

  (55)图书馆130万元。用于子夏书屋文清阁分馆1万元;子夏书屋曲径园分馆1万元;子夏书屋转角广场分馆1万元;子夏书屋曲径园分馆内部装饰41万元;子夏书屋转角分馆内部装饰56万元;图书购置30万元。

  (56)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1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57)统计局155万元。用于农村统计联网直报辅调员劳动报酬15万元;城乡一体化调查工作经费20万元;2023年度劳动力调查工作经费 10万元;人口抽样调查经费20万元;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50万元;八项调查工作经费10万元;统计年鉴及其他资料印刷10万元;机房信息系统维护15万元;各专业报表培训费5万元。

  (58)防震减灾中心26.76万元。用于防震减灾业务费 6万元;地震设备硬软件运行维护17.76万元;制定完善《河津市地震应急预案》3万元。

  (59)档案馆15万元。用于档案保护专项经费。

  (60)融媒体中心238.1万元。用于免费赠阅报刊印刷费57万元;遗属补助13.3万元;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保三级系统维护费5万元;购置新闻宣传设备10万元;在《人民代表报》外宣工作经费8万元;2023年河津市社火表演置购设备8万元;行政执法补助8.2万元;演播大厅维护费5万元;运城广播电视台“县市区头条”专栏经费30万元;目标考核奖10万元;运城日报开设“今日河津”专版宣传经费20万元;2023年融媒体演播大厅装修改造工程其他费用30万元;融媒体中央电视台宣传费用8.6万元;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开展健康宣传等外宣经费10万元;山西日报新媒体宣传经费15万元。

  (61)总工会3.9712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62)科学技术协会13万元,用于科协科普工作经费10万元;目标考核奖3万元。

  (63)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2451.24万元。用于2022年4月-2023年12月政府投资建设15个污水处理站运维费284.9万元;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租地款和耕地占用税款50万元;6个政府投资站点工程尾款73.18万元;莫底沟水流治理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项目27.61万元;莫地沟酸性水流应急治理项目24万元;莫底沟酸性水流应急治理项目工程监理费10.15万元;2023年财政投资15个站点土地租赁费11.72万元;僧楼镇旭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工程款及监理费145万元;苍底村、马家庄村、丁家庄村、堡子沟村、南梁村造价咨询费和北原村质保金15.07万元;河津市乡(镇)、街道空气监测站项目及监理费、审计费1417万元;8个农村污水处理站点维修改造费及站点考核费用66.5万元;莫底沟污水处理站运行费用240.5万元;危险废物处置费用65万元;清涧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监理费和场地租赁费20.61万元。

  (64)项目推进中心51.5万元。用于“五抓一优”项目建设经费42万元;重点办工作力量保障经费9.5万元。

  (65)教育局6782.559万元。用于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579.52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县级配套资金121万元;普通高中免学费县级配套资金13.6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县级配套资金20.72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县级配套资金359.319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县级配套资金(公用经费)884.64万元;义务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县级配套资金58.55万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428.52万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经费336.6万元;学前幼儿资助县级配套资金39.04万元;中小学幼儿教师培训50万元;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贴136.78万元;督导经费3万元;目标考核奖10万元;标准化考点(体考器材更新等)154.39万元;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160.48万元;米家湾布局调整扶持资金20万元;教师节奖励金200万元;铝厂幼儿园44名人员工资420万元;教师招录及人才引进经费20万元;各类考试组织费用158万元;忻州师范学院、山西师范大学顶岗支教补助58.88万元;运城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实习支教生活补贴43.35万元;太原师范学院合作河津市基础教育质量提升60万元;太原师范学院合作河津市各级各类学校发展值评估体系建设项目60万元;专职保安员经费612.37万元;城区内学校取暖费差额补助部分150万元;实验小学、第二中学附中、第五小学水土保持7.3万元;遗属补助20.3万元;上年度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111.2万元;校车运行经费35万元;城南校区等教育工程遗留问题及校舍维修800万元;河津市智慧教育二期工程650万元。

  (66)河津中学26.3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67)实验中学6.2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68)第二中学1.9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69)第四中学10.8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70)第五中学3.6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71)第二初中16万元。用于遗属补助1万元;庭院管网工程15万元。

  (72)第四初中134.895万元。用于教育模式创新服务133.095万元;遗属补助1.8万元。

  (73)实验小学3.4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74)第二小学1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75)第三小学1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76)第四小学21.1533万元。用于学校土地租赁费19.8533万元;遗属补助1.3万元。

  (77)市直机关幼儿园139.904万元。用于2023年春、秋保教费。

  (78)第二幼儿园171.666万元。用于2023年春、秋保教费。

  (79)第三幼儿园109.7928万元。用于2023年春、秋保教费。

  (80)第四幼儿园35.0676万元。用于2023年春、秋保教费。

  (81)职业中学31.7797万元。用于土地租赁19.1797万元;遗嘱补助12.6万元。

  (82)青少年活动中心15万元。用于校外活动场所保障资金。

  (83)中共河津市委党校56.281597万元。用于干部培训费47.5万元;目标考核奖5.681597万元;遗属补助3.1万元。

  (84)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775.3166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配套资金698.7586万元;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县级配套资金11.28万元;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县级配套资金3.078万元;村级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县级配套资金16.7万元;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县级配套资金650万元;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700万元;村卫生室运行维护费用县级配套资金13.188万元;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县级配套资金8.792万元;预防性健康体检经费100万元;在岗村医岗位补助县级配套资金113.4万元;爱国卫生经费1万元;卫健工作经费120万元;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县级配套资金122.31万元;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县级配套资金0.675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县级配套资金0.675万元;独生子女奖扶新农合补贴资金26.34万元;计生助理员报酬县级配套资金70万元;计生工作经费80万元;窝沟封闭县级配套资金3万元;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0万元;国家卫生城市创建2万元;遗属补助4.12万元。

  (85)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93.5252万元。用于冷链运转及疾病防控经费40万元;应急物资和健康教育经费30万元;水质检测和能力提升经费20万元;病媒监测和传染病防治经费10万元;防疫津贴20.904万元;聘用人员工资24.362万元;疾控中心业务用房暖气改造及入网费用96万元;疾控中心升级改造资金50万元;遗属补助2.2592万元。

  (86)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144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87)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0.6288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88)计划生育协会45.7万元。用于生育关怀行动经费。

  (89)卫生健康服务中心88.5208万元。用于“敬老月”活动经费5.5万元;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7万元;高龄补贴经费75万元;遗属补助1.0208万元。

  (90)中医医院51.0768万元。用于中医药传承与发展50万元;遗属补助1.0768万元。

  (91)人民医院1369.0213万元。用于移动式PCR实验室方舱检测车361.3525万元;遗属补助7.6688万元;医疗集团县乡一体化信息化及5G医疗建设项目1000万元。

  (92)红十字会医院14万元。用于2022年房租。

  (93)体育发展中心125.432281万元。用于全民健身经费80万元;体育总会2万元;体校运行经费10万元;体育馆运行费20万元;公共体育场运行费10万元;2022年度公益岗工资及保险1.502681万元;遗属补助1.9296万元。

  (9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7.0208万元。用于业务费30万元;就业及职业技能提升配套资金50万元;劳动仲裁经费6万元;遗属补助1.0208万元。

  (95)社会保险中心25004.8231万元。企业养老保险缺口补助362万元;统筹后企业养老保险调待及取暖费补助264万元;地方财政发放取暖费25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缺口补助)1100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试点期)300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虚账做实)4500万元;城乡基本险地方财政代缴特殊人员养老保险67.1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险参保缴费补贴(入口补)480.663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险基础养老金配套补贴(出口补)925万元;城乡补充险地方财政代缴特殊人员养老保险71.2万元;城乡居民补充险参保缴费补贴(入口补)645.84万元;城乡居民补充险基础养老金配套补贴(出口补)569.3705万元;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2518.736万元;农村主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3.4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险基础养老金县级垫付资金1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14.25万元;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工作经费2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8.5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17.1万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作经费2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90万元;企业养老保险焦化厂退休人员养老金69.1434万元;遗属补助3.48万元。

  (96)就业服务中心216万元。用于关心关爱在外人员经费(“凤还巢工作经费”)10万元;大学生实习实训4万元;就业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社保192万元;流动人员档案管理10万元。

  (97)红十字会8万元。关于解决物资储备库租金和看护费用3万元;应急救护培训经费5万元。

  (98)中共河津市委老干部局357.2636万元。用于老干部活动经费126.59万元;老干部特需费3.6万元;老干部体检费47.75万元;老年大学经费15万元;遗属补助164.3236万元。

  (99)残疾人联合会856.9888万元。用于残疾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430万元;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经费30万元;残疾人医疗保险346.36万元;遗属补助0.6288万元;特教学校教学楼加固及附属工程改造费50万元。

  (100)退役军人事务局1833.94968万元。用于优抚在乡老复员军人配套资金4万元;优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配套资金38万元;优抚参战参试人员配套资金2万元;优抚伤残军人护理及丧葬配套资金56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配套资金200万元;退役军人社保接续清算县级配套资金210万元;义务兵优待金县级配套资金800万元;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项目配套资金36万元;市、乡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经费20万元;杨永华等三名军队复员干部生活补助6.768万元;光荣院修缮10万元;光荣院运行经费10万元;退役军人再就业补助96万元;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150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资金16.81万元;退役军人补缴医疗保险资金10万元;清明、9·30烈士公祭及陵园管护费用10万元;春节、八一及立功受奖送喜报慰问、退役军人表彰90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10万元;零散烈士抢救保护经费5万元;信访维稳资金及办公场所搬迁新建视频会议室和党员活动室10万元;烈士陵园西北墙护坡及大门台阶改造工程23.37168万元;档案室标准化建设及整理10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改造资金10万元。

  (101)医疗保障局3295.0958万元。用于保险征缴经费25万元;城乡居民县级配套2951.2184万元;医保救助经费2万元;城乡居民建档立卡补充医疗保险补助配套资金31.655万元;城乡居民建档立卡县级配套58.8783万元;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疫苗及接种费用156.3441万元;医保征缴工作经费(乡镇)40万元;单位运行经费10万元;

  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系统项目20万元。

  (102)民政局1177.6724万元。用于村务公开业务费2万元;婚姻登记处业务费2万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经费300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配套资金50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配套资金80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配套资金85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配套资金200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配套资金150万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配套资金10万元;临时救助配套资金5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配套资金5万元;40%人员经济补助资金1.626万元;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完善工作经费5万元;社会福利中心大楼运行经费20万元;慈善总会工作经费10万元;社会救助、未保儿童及工作经费10万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费10万元;殡仪馆运营经费50万元;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奖代补监护补贴资金15万元;养老机构检查工作经费5万元;10个社工站工作经费50万元;城区主要街、路、巷门牌更新20万元;社区居家养老建设改造县级配套资金30万元;智慧养老10万元;遗属补助7.0464万元。

  (103)农业农村局4505.2179万元。用于棉花原种场退休人员及遗属补助、取暖费、大额医保7.8624万元;国营黄河农场在职、退休、遗属工资、取暖费、五险一金补助及工作经费47.73万元;2022年-2023年老农机人员历史遗留问题资金131.65万元;草地贪夜蛾及玉米统防统治资金100万元;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县级配套资金91万元;2011-2021年高标准农田整改资金207.133226万元;高标项目管护费、编制服务费、质保金、管理费、不可预见费等92.866774万元;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缺口72.5万元;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县级配套资金301.3万元;农业生产数据信息采集员补助经费7.2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经费30万元;执法工作经费10万元;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经费29.5万元;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经费0.5万元;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地面附着物赔偿资金35.118万元;人居环境及农产品质量安全9.5万元;人居办经费5万元;农发事业费7.6万元;2019—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太阳能路灯亮化质保金44.2707万元;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太阳能路灯亮化项目资金200万元;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50万元;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1000万元;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2000万元;遗属补助24.4868万元。

  (104)乡村振兴服务中心768.798631万元。用于精准扶贫档案分类整理及数字化项目99万元;2023年度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0万元;易地搬迁扶贫项目资金偿还11.73万元;返贫预警村级信息采集员补助资金13.7万元;脱贫户农房保险13.374万元;脱贫户人身意外保险18.813万元;返贫险9.6896万元;驻村第一书记补助10万元;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和帮扶车间务工就业一次性稳岗补助13万元;乡村振兴宣传费22万元;衔接乡村振兴事业费15万元;目标考核奖10万元;公益岗工资、保险2.492031万元。

  (105)农村经济事务中心49.4448万元。用于产权交易中心、土地流转及土地仲裁等经费10万元;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工作资金5万元;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扶持奖补资金30万元;遗属补助4.4448万元。

  (106)畜牧兽医发展中心149.5544万元。用于食药体制改革划转人员经费25万元;奶山羊场人员及运转经费29万元;全市重点疫病疫苗配套资金11万元;边检站指定道口建设场地租赁费及运行费4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预防补助经费10万元;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配套资金5万元;村级市级疫情防治及定点屠宰47.5万元;动物疫病防治10万元;遗属补助8.0544万元。

  (107)林业局3452.214936万元。用于下属单位差额定补经费及生产补助85.4万元;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经费400万元;政府租地林业管护费154.61026万元;国土绿化奖补资金225万元;赵家庄街道办所在地绿化提升工程及设计、监理费40.73万元;清涧街道办所在地绿化提升工程及设计、监理费26.525万元;阳村街道办所在地绿化提升工程及设计、监理费14.5万元;柴家镇所在地绿化提升工程及设计、监理费26.025万元;经开区(经二、经三)道路绿化及设计、监理费54.535万元;108国道与稷山交界处绿化工程及设计、监理费67.635万元;209国道与万荣交界处绿化工程及设计、监理费74.495万元;科普馆内部装饰及多媒体硬软件安装工程及设计、监理费125万元;森林防火规划28万元;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经费80万元;黄河流域河津段荒沟生态修复示范区测绘服务费7.5万元;林火预警监控服务项目监理费7.82万元;林火预警监控服务项目208.7252万元;创森全过程咨询费58.29万元;市高速南口108国道北侧绿化提升工程44.653万元;绿化改造工程资金500万元;文明祭祀点建设经费32.027万元;万苍路改造段绿化工程及监理91.848万元;机械苗圃灾后重建维修质保金2.392876万元;局县合作项目观摩线路绿化工程17.616万元;2021年村庄绿化项目第十四标36万元;森林防火、种苗、病虫害防治补助经费28.5万元;森林派出所经费8万元;稷西路绿化款1000万元;遗属补助6.3876万元。

  (108)水利局1171.189076万元。用于防汛经费23.593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60万元;水利工程占地补偿款209.6231万元;水利项目可研编制、规划编制、方案编制等142.6165万元;禹门口灌区四支渠修复20万元;氟改水村及部分村级管网老化村供水设备采购项目134.23725万元;瓜峪水库工程100万元;小梁扬水二级站机电设备更新项目22.05万元;2021年人居环境示范村第二期上水改造项目剩余资金70.67268万元;储备防汛物资彩条布22.5万元;三交河入汾泄洪闸和黄村泵站管护费5.1万元;小梁灌区维修养护资金20万元;瓜峪水库养护经费2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经费10万元;部分水利工程质保金101.671746万元;2022年人居示范村上水管网改造工程200万元;遗属补助9.1248万元。

  (109)气象局78.14万元。用于气象业务维持费28.14万元;人工增雨(雪)作业经费40万元;气象防灾减灾维修维护费10万元。

  (110)城乡供水服务中心1904万元。用于2022年扶贫工作经费16万元;农村水价补贴284万元;城乡供水安全管网维护324万元;供水保障能力建设170万元;水质检测费60万元;水源地保护40万元;供水管网配套接装费180万元;农村供水管网改建工程200万元;九龙沟、西磑口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0万元;城乡饮水安全提标工程50万元;老旧供水管道及设施改造30万元;双回路管道改线工程50万元;黄河流域(河津段)水资源集约利用节水项目100万元;新耿区、龙门区供水管线建设工程200万元。

  (111)抽水蓄能服务中心50万元。用于工作经费。

  (112)城区街道办事处3137.736825万元。用于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畜牧站办公用房资金3.4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办公楼租金80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疫情防控费用15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洗车场拆迁补偿款1000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文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104.7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高速口环境整治费用40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2022年度扶贫资金58.32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2022年度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资金15.77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税收返还(含美丽乡村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及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62.81万元;目标考核奖12万元;高速西出口二期工程道路占地建设款3.01539万元;阳城路道路建设占地租地款9.47475万元;消防救援大队建设用地占地租地款1.1659万元;汾河生态修复工程租地款225.44万元;马家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00万元;体育活动中心土地补偿款92.58万元;建设租地、绿化租地及水利占地补偿款273.130785万元;村级支出285万元;离任主干生活补贴10.37万元;遗属补助8.72万元;乡村道路建设6.84万元;社区运行补助230万元。

  (113)清涧街道办事处2976.756969万元。用于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黄河龙门口景区裸露地面有机覆盖物铺装工程158.9108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城中村改造资金424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龙门景区提级改造147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龙门区十二号路提升改造工程1100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税收返还(含美丽乡村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80万元)275.08万元;垃圾中转站占地租金2.448万元;绿化租地及水利占地补偿款130.90701万元;社区运行补助184万元;村级支出150万元;离任主干生活补贴12.096万元;乡村道路建设3.6万元;遗属补助7.0336万元;目标考核奖12万元;公益岗工资保险9.66492万元;纪委联络员工资5.4万元;垃圾中转站运转经费2.679963万元;林业管护费79.285161万元;煤改电村民补贴19.5612万元;企业国有化社会管理253.090315万元。

  (114)赵家庄街道办事处794.12117万元。用于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高速口环境整治费用50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税收返还58万元;建设租地、绿化租地及水利占地补偿款235.82557万元;村级支出210万元;离任主干生活补贴15.552万元;乡村道路建设5.04万元;遗属补助3.364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14.25万元;扶贫专款93万元;公益岗工资及保险5.8659万元;国土绿化奖金22.1292万元;纪委监察员工资4.2万元;交通管护人员工资6.185万元;垃圾中转站运行经费9.4万元;林业绿化管护人员工资22.64万元;煤改电运行补贴28.7195万元;民政局临时救助资金3万元;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经费1.95万元;信访维稳资金5万元。

  (115)阳村街道办事处888.70345万元。用于铸造工业园区和高速西出口项目占地租金29.26万元;旅游路防洪围堰清理费用30万元;阳村街道苍头村拆迁费用100万元;阳村街道苍头村道路改造费用135万元;阳村街道原太阳堡村生活污水防治项目30万元;高速西口环境整治费用30万元;高速西出口至龙门大道二期工程道路建设占地租地款16.2672万元;阳城路道路建设占地租地款11.1033万元;洪涝灾害补偿款77万元;绿化租地及水利占地补偿款125.525165万元;村级支出120万元;离任主干生活补贴9.072万元;乡村道路建设2.88万元;2022年职工福利费2.013808万元;公务员交通补贴4.031077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费0.4278万元;水利局汾河防汛能力提升工程占地清表费9.4503万元;省级二批衔接推进补贴26.7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造林补贴6.25万元;龙门实业油料供应处拆迁费用56.9802万元;2021-2022年煤改电运行补贴37.8509万元;水利局汾河堤防工程占地补偿10.9705万元;乡村振兴局市级衔接补助资金13.5736万元;铸造工业园区和高速西出口项目占地租金1.7892万元;遗属补助2.5584万元。

  (116)樊村镇人民政府1062.283626万元。用于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李家庄村道路建设资金49.25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府前路人行道铺装工程17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樊村中学2022-2023年两年投资收益55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府前路提升改造工程50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镇政府餐厅修缮资金28.315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镇政府办公用房修缮资金40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党群服务中心配套设施费用19.83万元;209国道西磑疫情防控检查站工作经费16.586万元;铝基地占地租赁款27.56817万元;2022-2023年编外非正式人员养老保险金21.3万元;209、108国道沿线拆迁费用120万元;西磑村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0万元;韩家院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0万元;绿化租地及水利占地补偿款115.92967万元;机关食堂补贴14.28万元;村级支出315万元;乡村道路建设7.56万元;离任主干生活补贴19.44万元;遗属补助11.814万元;人大代表进站补助3.06万元;扶贫村级信息员补助2.3万元;公益岗工资及保险3.750786万元;2022年村级监察联络员工资补贴6.3万元;垃圾中转站人员工资6万元;目标考核奖5万元;2021年示范村经费补贴7万元。

  (117)僧楼镇人民政府1865.11715万元。用于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35KV僧楼线过境移线资金55.16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城乡综合环境整治提升工程200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高速口环境整治费用35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税收返还(含美丽乡村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402.71万元;僧楼马家堡养老院县级配套资金180万元;僧楼镇敬老院前期平整土地20万元;2022年第四季度主干报酬15.3975万元;2022年第四季度卸职主干生活补贴4.6975万元;马家堡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侯家庄、张家堡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南方平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建设租地、绿化租地及水利占地补偿款353.43万元;2022年年终算账个人部分111.915796万元;机关食堂补贴16.38万元;村级支出285万元;离任主干生活补贴11万元;乡村道路建设6.84万元;目标考核奖12万元;遗属补助5.586354万元。

  (118)柴家镇人民政府742.202915万元。用于万苍路改造附着物清理15万元;山王村通村路修复工程20万元;三交河河道应急治理资金40万元;机关办公用房填平补齐项目及配套设施资金200万元;下牛、丁家拦水坝及管道清淤、维护资金20万元;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建设资金42万元;三交河雨污水毁坏夏村耕地救助资金5.58万元;三交河河道应急治理山王、樊家峪毁坏耕地救助资金4万元;绿化租地及水利占地补偿款197.507315万元;机关食堂补贴12.18万元;村级支出165万元;离任主干生活补贴11.2332万元;乡村道路建设3.96万元;遗属补助5.7424万元。

  (119)小梁乡人民政府622.842295万元。用于卡口疫情防控费用23.9629万元;信访稳控费用5.5058万元;汽摩越野挑战赛项目50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胡家堡村排洪渠修复资金50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项目中湖潮村道路硬化项目53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税收返还79万元;绿化租地及水利占地补偿款116.272795万元;机关食堂补贴13.02万元;村级支出210万元;乡村道路建设5.04万元;离任主干生活补贴9.492万元;遗属补助7.5488万元。

  (120)下化乡人民政府770.267257万元。用于采煤沉陷区河津市下化乡周家湾新建小区党群服务中心配套工程32万元;沿黄旅游公路地面附着物补偿及土地租赁费73.9942万元;运煤专线备用通行方案上固路至九一路地面附着物补偿及土地租赁费126.6552万元;打击非法盗采费用20万元;上化村和陈家岭村采煤沉陷区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项目184.5万元;莫底沟便道工程结算资金30万元;陈家岭三村采煤沉陷区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项目50万元;绿化租地及水利占地补偿款12.91136万元;机关食堂补贴10.71万元;村级支出135万元;离任主干生活补贴6.912万元;乡村道路建设3.24万元;目标考核奖5万元;遗属补助3.8592万元;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税收返还10.67万元;办公用房供热经费1.47万元;村级监察联络员工作补贴2.7万元;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10万元;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资金2.0209万元;公路发展中心经费4.655003万元;公益岗工资和保险1.97309万元;花椒产业发展补助10万元;绿化租地管护费1.84448万元;民政局临时救助资金3万元;南桑峪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经费5万元;饮水安全保障资金3.6496万元;残联经费0.6万元;工作经费0.200236万元;乡村道路建设资金6.48万元;乡镇运转经费5.386297万元;疫情防控资金3.085万元;职工福利费2.750691万元。

  (121)城区中心校160.260318万元。用于乡村两级办学35.88万元;幼儿园保教费74.3万元;遗属补助24.3976万元;2022年福利费25.682718万元。

  (122)清涧中心校53.4069万元。用于乡村两级办学4.34万元;幼儿园保教费30.9万元;遗嘱补助8.6272万元;老民办补贴6.8896万元;补发3人养老金2.6501万元。

  (123)铝基地教育中心校907.436万元。用于遗属补助4.536万元;劳务费360万元;各学校设备及家具购置70万元;学校操场维修、电路改造及暖气改造272.9万元;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基础设备200万元。

  (124)赵家庄中心校105.1848万元。用于乡村两级办学11.18万元;幼儿园保教费73.8万元;遗属补助20.2048万元。

  (125)阳村中心校87.3028万元。用于乡村两级办学16.79万元;幼儿园保教费55.3万元;遗属补助15.2128万元。

  (126)樊村中心校189.42925万元。用于西卫学校校舍维修20万元;樊村中学校舍维修25万元;东光德学校校舍维修资金19.3314万元;老民办补贴28.38585万元;樊村学校校舍维修11.6984万元;乡村两级办学23.5万元;幼儿园保教费28万元;遗属补助33.5136万元。

  (127)僧楼中心校204.6616万元。用于乡村两级办学25.04万元;幼儿园保教费112.1万元;遗属补助57.5216万元;校车运行费10万元。

  (128)柴家中心校196.7044万元。用于乡村两级办学25万元;幼儿园保教费55.37万元;遗属补助41.3344万元;校园改造资金75万元。

  (129)小梁中心校81.9984万元。用于乡村两级办学13.56万元;幼儿园保教费27.64万元;遗嘱补助40.7984万元。

  (130)下化中心校16.0564万元。用于乡村两级办学0.73万元;幼儿园保教费2.28万元;遗属补助13.0464万元。

  (131)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144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132)黄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856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133)清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576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134)阳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6288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135)樊村镇中心卫生院1.0208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136)僧楼镇中心卫生院3.1744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137)僧楼镇卫生院张吴分院4.824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138)柴家镇中心卫生院5万元。用于办公楼维修改造。

  (139)小梁乡卫生院2.9504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140)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1500万元。用于三代手续费、金三运维费及人员工资。

  (141)其他单位业务费1421.4735万元。消防救援大队消防业务费300万元;合同制消防员经费356.7635万元;购置消防车车辆装备236.6万元;院内修缮168.11万元;法院信息化建设等级保护资金60万元;检察院工作区改造费用200万元;抽水蓄能电站指挥部抽水蓄能电站工作经费100万元。

  3、专项预留48793万元,包括:

  (1)党建工作1000万元(含人才工作专项资金450万元,社区建设、智慧党建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

  (2)文化旅游发展资金300万元;

  (3)往来款消化任务3354万元;

  (4)还贷准备金5608万元,其中:转贷地方政府债券付息1408万元,棚户区还贷本金及利息(含遗留注资)4200万元;

  (5)PPP项目资本金及风险支出8032万元,其中:农村污水治理综合利用项目一、二期4458万元,河津市城区夜景观亮化项目2490万元,河津市污水处理提标及中水回用工程1084万元;

  (6)农业保险保费240万元;

  (7)科技宣传经费100万元;

  (8)落实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工作(县级承担80%)227万元;

  (9)运城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资金1000万元;

  (10)疫情防控资金1500万元;

  (11)村级卫生室提升改造500万元;

  (12)机场航线补助2220万元;

  (13)乡镇均衡性补助资金(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000万元;

  (14)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经费100万元;

  (15)物流平台扶持资金500万元;

  (16)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含乡镇)500万元;

  (17)安全隐患举报奖励资金100万元;

  (18)禁毒工作经费200万元;

  (19)市校合作经费200万元;

  (20)行政执法补助2000万元;

  (21)城投公司盘活存量资产资本金13695万元;

  (22)优化生育政策资金100万元;

  (23)市长备用金3000万元;

  (24)预留调资(含医疗费、抚恤金等)3317万元。

  4、有专项用途的转移支付4166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086万元;

  (3)教育支出6839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9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9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3757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32万元;

  (8)农林水支出13061万元;

  (9)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6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998万元;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873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12万元;

  (13)其他支出197万元。

  5、一般债券支出4000万元,用于:

  (1)政务服务中心工程2000万元;

  (2)杜家湾至任家窑道路工程2000万元。

  6、上年结转资金26613万元,其中:

  (1)结转上年专项资金2121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72万元,公共安全13万元,教育2211万元,科学技术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55万元,卫生健康290万元,节能环保3830万元,城乡社区144万元,农林水9024万元,交通运输224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5万元,商业服务业68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1137万元,住房保障2万元,其他支出50万元;

  (2)人防易地建设费5396万元,主要用于人防信息指挥中心工程项目。

  (三)可用财力

  2023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488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3980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109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7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613万元、调入稳定调节基金23428万元、调入存量资金311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754万元和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00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5279万元,我市今年的可用财力为373189万元。

  (四)预算平衡情况

  2023年我市可用财力373189万元,减去包干经费252116万元,减去专项预留48793万元,减去有专项用途的转移支付41667万元,减去上年结转资金26613万元,再减去一般债券4000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预算收入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472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0125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1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5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24万元、上年结转1004万元(含上级专款402万元),再加上提前下达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400万元,当年可用财力为124253万元。

  (二)预算支出

  2023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124253万元。其中:

  1、征地补偿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支出 31243万元;

  2、土地整治项目、增减挂及购买补耕指标10000万元;

  3、土地出让业务费500万元;

  4、还贷准备金11184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380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利息4804万元;

  5、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2400万元,其中:杜家湾-任家窑道路工程700万元,上化-半坡道路建设工程2000万元,龙门学校建设项目6000万元,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500万元,公安局基础建设项目1000万元,政务中心建设项目2400万元,万春区新延平街、次六街道路工程1000万元,龙门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900万元,中兴路步行街提升改造项目3000万元,建园增绿及背街小巷治理改造项目500万元,新耿区城市北部台地生态修复一期及行政片区绿化工程1000万元,城市更新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1000万元,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000万元,城乡综合环境整治提升工程1600万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2000万元,村庄绿化项目2000万元,汾河干流堤防生态治理与保护工程2000万元,市委党校建设项目3000万元,百里生态廊道提升项目3000万元,108过境改线工程4000万元,黄河一号旅游路建设项目2000万元,卫米线道路工程600万元,张高线道路工程1500万元,稷西-琵琶垣道路工程700万元,交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600万元,108辅线(侯家庄-G108)道路改造30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巷道硬化供料资金5000万元,医疗资源扩容及方舱医院建设项目1500万元,中医院建设搬迁1500万元,体育馆改续建工程2500万元,108国道(鑫光大道)改线绿化项目500万元,禹门口-西范生态治理修复工程3000万元,子夏书屋建设项目100万元,重点项目前期费用(含大专院校启动资金)1500万元,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500万元,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00万元,城投公司资本金1500万元;

  6、有专项用途的转移支付支出1526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万元,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159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16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6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30万元;

  7、专项债券支出7400万元,其中:四号排水泵站项目1700万元,人民医院二期工程57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54万元,加上上年结转634万元,本年收入总计2388万元,减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34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294万元、“三供一业”补助资金34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754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共包括八类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五类基金由上级财政编制预算。其余三类基金由我市编制预算,具体如下:

  (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上年结余4154万元,本年收入33753万元,支出35292万元,本年结余-1539万元,累计结余2615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上年结余69575万元,本年收入27324万元,支出11277万元,本年结余16047万元,累计结余85622万元。

  (三)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上年结余7039万元,本年收入4087万元,支出1191万元,本年结余2896万元,累计结余99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