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环境保护领域>环评拟批准项目、已批准项目(已归档)
环评拟批复公示:河津市龙门学校项目
发布日期:2023-07-13 09:48 来源: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3-07-13 |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关于对河津市教育局
河津市龙门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津市龙门学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1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5280981、5280951
通讯地址:河津市龙门大道政务大厅
邮 编:043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津市龙门学校项目 |
中学部位于河津市耿都大道以北、新延平街以东、次六路以南、次六街以西 |
河津市教育局 |
山西中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龙门学校分中学部和小学部两个校区来建设,其中中学部校区内空含有生化实验室等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的设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报告表》内容仅对中学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建项目总投资65937.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1.5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图书馆、大礼堂、教学楼、综合实验楼、食堂、风雨操场、体育看台、学生宿舍等,办学规模 16 轨,包括高中和初中,共计 96 个教学班 |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场地边界应设置围挡,定时进行道路洒水和限制车速等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和生活垃圾须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禁止随意堆放。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各灶头安装油烟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静电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化学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排放。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餐饮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防噪措施,确保周边噪声达标。 5、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废液、废试剂、废试剂瓶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废矿物油、废棉纱、废铅蓄电池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 6、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逐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同时要实现与河津政府的应急预案联动。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你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规范排污口建设,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0、今后如果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排放标准或出台新的污染防治要求,届时你单位应从严执行新标准或新要求。
|
时间: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