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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督导组深入河津市公安局督导检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工作

发布日期:2023-07-27 10:58     来源: 公安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全面落实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7月26日,省公安厅“夏季行动”督导组组长、省公安厅督察总队副总队长闫立民、督察总队石福虎、刑侦总队张才智、运城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政委原浩一行对河津市公安局“夏季行动”督导检查,副市长、公安局长李回安、党委副书记段都督、副局长尚应东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督导组听取了河津市公安局“夏季行动”开展情况、行动战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的专题汇报,并通过观看汇报片、座谈交流、查阅台帐等方式,详细了解河津市公安局在破案攻坚、立体巡防、排查管控、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工作举措及取得的成效。

  在城区中心派出所,督导组实地查看了“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及措施、“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风险隐患排查等方面台帐,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

  督导组对河津市公安局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领导高度重视、方案制定详细、部署周密严谨、取得成效显著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就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和短板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意见,并对进一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走深走实提出了具体指示和要求。

  督导组强调:

  一、宣传氛围再浓厚

  加强街面宣传攻势,扩大群众知晓率,提高群众参与度,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多措并举,形成浓厚宣传氛围。

  二、风险隐患排查再强化

  结合辖区实际,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确定风险点,科学部署警力,预防堵塞漏洞。

  三、明确责任再加力

  围绕“夏季行动”,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从细管控重点人,安全检查形成闭环,确保“夏季行动”开展取得实效。

  李回安表示,河津市公安局党委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对督导组指出的不足和短板,举一反三,进行认真整改。通过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为河津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