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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3年粮改饲项目工作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08 16:49 来源: 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3-08-08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河津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关于河津市2023年粮改饲项目工作验收结果的公 示
河津市2023年粮改饲项目工作已经结束,经验收,全市完成大麦、小黑麦草青贮面积1447.2亩,享受补助资金21.577万元。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具体验收情况见下表,公示期为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4日,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河津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敬虎
联系电话:0359-6313458
附件:河津市2023年粮改饲项目工作验收情况汇总表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