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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河津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和新增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3 16:48     来源: 河津市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1408810058/2023-00760 发布时间 2023-10-23
发布机构 河津市人民政府 文号 河政发〔2023〕11号
主题词 科技、文化、教育 体裁 河政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北王遗址、樊村上台庙、庄头戏台等27处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公布为河津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将马家堡马氏祖茔碑楼和北里村中共河津地下县委联络站2处新发现文物核定公布为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

  各相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切实落细落实保护管理责任,按期设置保护标志,科学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不断加强价值挖掘和传承利用,充分发挥文物资源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附件:1.河津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27处)(请查看扫描件)

  2.河津市新增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2处)(请查看扫描件)

                                河津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描件:河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河津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和新增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