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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2-05 11:40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3-12-05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山西省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持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发挥金融稳市场促就业的积极作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联合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支持范围
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主要支持我省范围内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但不限于经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稳岗扩岗企业,就业弹性大、民生关联度高的养老、托育、家政、餐饮、外卖配送等行业企业,“用工难、用工贵”问题突出的稳产保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人员、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新市民等群体较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认定标准
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成立1年以上;
2.小微企业用工人数不少于 10 人、个体工商户用工人数不少于1人;
3.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末水平;
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贷款政策
(一)授信额度
1.信用贷款额度
对于符合中国银行授信管理要求的,法人类主体最高可获得信用额度不超过 300 万元贷款,对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 2年以上,且首次在金融机构贷款的法人类主体,信用贷款额度最高可提高至 500 万元。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该方案的前提条件为法人代表人或个体工商经营者需在山西省范围内拥有住宅房产。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综合授信额度(抵押+信用)
借款主体提供不动产,可按照一定比例获取授信额度
最高授信额度=评估值x抵质押率(上限为70%)+信用额度最高授信额度≦3000 万元,且信用额度≦最高授信额度x20%。
(二)贷款品种和期限
1.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3年。
2.固定资产贷款,期限最长10年。
(三)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可用于日常经营周转、薪酬发放、技术创新等。固定资产贷款可用于购置设备、设备升级改造、设备、厂房建设等。不得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的交易或投资等领域,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房地产、民间借贷、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四)贷款利率
年化利率(单利)不超过4%,一年期利率不超过 3.9%。
(五)担保方式
提供纯信用授信,亦可提供保证、抵质押以及组合担保。
(六)其他政策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积极满足为各类经营主体融资需求,优先为各类稳岗扩岗主体提供融资便利。
2.享受无还本续贷政策。
针对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经其主动申请并经审批通过后,可享受无还本续贷政策,继续使用银行贷款资金。
四、受理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各分支机构确定专业部门和人员受理此项业务。
五、办理流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各分支机构负责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经营主体的资料收集整理、资信调查和审批以及贷款发放工作。在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5 个工作日完成贷款发放。
联 系 人:廉建勋
联系电话; 0359-5755108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