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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津市开展违规加层加盖钢网架房屋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8 22:08     来源: 河津市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河津市开展违规加层加盖钢网架房屋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河津市开展违规加层加盖钢网架房屋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和运城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64号)《山西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晋房排查整治办函〔2021〕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50号),在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针对全市违规加层加盖钢网架(彩钢瓦)的房屋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即查即纠、严查严处,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对全市城乡违规加层加盖钢网架(彩钢瓦)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同步建立房屋隐患整治清单台账,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健全完善房屋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坚决守住房屋安全底线红线。

  三、工作步骤、任务及分工

  (一)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1日—12月25日,完成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违规加层加盖钢网架(彩钢瓦)房屋排查工作;

  2023年12月1日—2024年1月25日,完成建成区以外的违规加层加盖钢网架(彩钢瓦)房屋排查工作;

  2023年12月25日—2024年2月10日,完成全部违规加层加盖钢网架(彩钢瓦)房屋隐患整治工作。

  (二)开展全面排查

  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对全市范围内违规加层加盖钢网架(彩钢瓦)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地毯式、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整治,做好雨雪大风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主要排查房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房屋用途、加建钢网架层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

  (三)同步开展鉴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对排查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钢网架(彩钢瓦)房屋及时上报领导组办公室。市住建局委托专业机构对具备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和施工的钢网架(彩钢瓦)房屋进行技术复核,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安全鉴定;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和施工的,直接予以拆除。

  (四)实施精准整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对安全鉴定为C级的加层加盖钢网架(彩钢瓦)房屋,由各排查整治责任单位按要求督促房屋产权(使用人)限期整治;

  2.对安全鉴定为D级的加层加盖钢网架(彩钢瓦)房屋,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市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予以拆除。

  (五)整治验收销号

  对隐患房屋完成整治的,由责任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同时将整治验收台账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六)明确职责分工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国有土地上违规加层加盖钢网架(彩钢瓦)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建成区范围内的户外装饰和广告牌匾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负责提供钢网架(彩钢瓦)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服务。

  市能源局负责对屋顶加建太阳能光伏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其他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做好本行业领域加层加盖钢网架(彩钢瓦)房屋排查整治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负责网格化排查属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加层加盖钢网架(彩钢瓦)房屋、户外装饰及广告牌匾安全隐患和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延用河津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住建、应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分管住建的副市长负责日常工作,市住建、应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工作协调、组织推动、工作保障和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全面统筹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二)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站在对人民负责、对发展负责的高度,认真履行安全防范职责,结合各自实际,深入研判安全风险,狠抓工作落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中央、省、市安全工作精神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三)细化工作措施。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切实把隐患排查工作抓好、做细,引导群众不断增强房屋安全意识。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细化责任分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照清单要求按期完成整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对排查工作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