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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17:24     来源: 工科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河津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分工协作、协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2023年度我局通过政务网站发布信息9条,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类、办事服务和其他类等信息,按时主动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主要以数据性、具体性的信息体现政务公开方面、政策文件梳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我局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使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四)依申请公开。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制度与流程,完善规范各自工作人员的岗位和分工,面对社会关切的有关问题,做好部门联动,统一规范,协同答复。2023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五)监督保障。依据《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我局严格执行,积极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的衔接与沟通,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三是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河津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