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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3-01 17:06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河人社函2024〕2号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规范劳动用工市场综合执法行为,营造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的劳动用工市场环境。

    一、总体要求

       1、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市场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市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全市劳动用工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劳动用工市场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3、坚持公开透明。实施劳动用工市场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工作任务

      (一)抽查依据及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山西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女职工劳动特殊保护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采取定向抽查方式进行。

      (二)随机抽查比例、频次及人员。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合理适度,切合实际,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2024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联合抽查6次,其中与市场监管局及税务部门联合对本辖区人力资源市场抽查1次、抽查比例100%;与市场监管局对本辖区劳动用工检查抽查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与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建设领域在建工程用工及工资支付检查抽查3次、抽查比例低于10%。

      实施抽查工作的执法检查人员,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每次选派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提高执法检查的效能和水平。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切实履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管职责,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行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理解,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廉洁自律。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务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

附件人社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xlsx

 

河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