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津市质量强市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4 12:14 来源: 河津市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4-00048 | 发布时间 | 2024-03-04 | ||
发布机构 | 河津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河政发〔2024〕1号 | ||
主题词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 | 体裁 | 河政发 |
市直各有关单位:
《河津市质量强市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河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津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津市质量强市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统筹推进全市质量强市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大力推进全市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质量强市工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8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2〕95号)、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晋政发〔2022〕30号)、省市场监管局等18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晋市监发〔2023〕125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质量强市实施方案(2023-2025年)》(运政发〔2023〕30号),结合河津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第一”“质量强国”等重要论述,全面推动质量强市建设,不断完善全市质量治理体系,强化质量治理能力,创新质量治理方式,推动质量共建共治共享,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质量有效供给,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迈出新步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运城篇章提供质量支撑。
主要目标
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河津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推进质量发展绿色低碳,强化质量发展利民惠民。单位GDP能源消耗下降完成国家、省下达任务,全员劳动生产率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产业质量优势持续增强。制约产业发展的质量基础瓶颈基本突破,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质量竞争型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0,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水平全面提高,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
——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8.5%,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9%,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高,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服务品质持续改进,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5%;生态质量指数(EQI)完成国家、省下达任务,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明显增长。
——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品牌培育、发展、壮大的促进机制和支持制度更加健全,品牌建设水平显著提高,企业争创品牌、大众信赖品牌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品质卓越、特色鲜明的品牌领军企业持续涌现,形成一批质量过硬、优势明显的优质品牌。
——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基础设施的管理机制体制更加健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实现更高水平协同发展,质量基础设施布局与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更加协调。
——现代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政府作用更好发挥,市场主体质量活力充分释放,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和数量更好适配现代质量管理需要,全民质量素养不断提升,质量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质量多元共治局面基本形成。
三、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
(一)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
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协同开展质量领域技术、管理、制度创新。加强质量关键技术研究,实施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攻关。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立质量专业化服务体系,协同推进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产业应用,打通质量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渠道。(工科局牵头,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质量发展绿色低碳。
全面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建造,建立从原材料到终端消费品的绿色供给体系,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加快电力、钢铁、有色、焦化、化工、建材等行业实施绿色化升级改造,协同推动碳减排。按照国家、省级、市级相关规定配合落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及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落实自愿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配合落实市场化机制,组织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套制度。建立绿色产品消费促进制度,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工科局牵头,发改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能源局、住建局、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质量发展利民惠民。
开展质量惠民行动,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推动企业加快产品创新、服务升级、质量改进,促进定制、体验、智能、时尚等新型消费提质扩容,满足多样化、多层级消费需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经营者诚信自律,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加强售后服务保障。完善质量多元救济机制,鼓励企业投保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相关保险,健全质量保证金制度,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工科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
(四)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
聚焦产业基础质量短板,分行业实施产业基础质量提升工程,加强重点领域产业基础质量攻关,实现工程化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开展材料质量提升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验证,提高材料质量稳定性、一致性、适用性水平。改进基础零部件与元器件性能指标,提升可靠性、耐久性、先进性。推进基础制造工艺与质量管理、数字智能、网络技术深度融合,提高生产制造敏捷度和精益性。支持通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平台软件、应用软件工程化开发,实现工业质量分析与控制软件关键技术突破。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合格评定、知识产权、工业数据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进程。(工科局牵头,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产业质量竞争水平。
推动产业质量升级,加强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着力提升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质量管控水平。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以先进标准助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新兴产业高起点发展。加快传统制造业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质量、管理协同创新,培育壮大质量竞争型产业,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加快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以质量创新促进服务场景再造、业务再造、管理再造,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完善服务业质量标准,加强服务业质量监测,优化服务业市场环境。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三年提升行动,支持引导一批食品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充分发挥认证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作用,服务运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围绕打造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紧扣“安顺诚特需愉”六字要诀,完善“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提升文旅服务标准化水平,以标准引领文旅景区高质量发展。(工科局牵头,发改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
以重点产业链为抓手,支持产业集群加强创新技术研发、先进技术应用、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品牌建设、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开展先进标准研制,推广卓越质量管理,培育形成一批技术质量优势突出、产业链融通发展的质量卓越产业集聚区,构建质量管理协同、质量资源共享、企业分工协作的质量发展良好生态。(工科局牵头,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
(七)提高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加大监测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直接上市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的认证管理。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加快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加快构建全程覆盖、运行高效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信用和智慧赋能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水平。(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优化消费品供给品类。
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提高研发设计与生产质量,推动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促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传统消费品迭代创新,推广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推动基于材料选配、工艺美学、用户体验的产品质量变革。加强产品前瞻性功能研发,扩大优质新型消费品供给,推行高端品质认证,以创新供给引领消费需求。增加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强化安全要求、功能适配、使用便利。对质量问题突出、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消费品,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工科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卫健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
发挥工业设计对质量提升的牵引作用,大力发展优质制造,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强化复杂系统的功能、性能及可靠性一体化设计,提升重大技术装备制造能力和质量水平。加快传统装备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高质量通用智能装备。(工科局牵头,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建设工程品质
(十)强化工程质量保障。
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质量。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工程施工岗位责任制,严格进场设备和材料、施工工序、项目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控。完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加强运营维护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力量辅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将企业工程质量情况纳入招标投标评审,加强标后合同履约监管。(住建局牵头,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
加快高强度高耐久、可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等新型建材研发与应用,推动钢材、玻璃、陶瓷等传统建材升级换代,提升建材性能和品质。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倡导选用绿色建材。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体系,推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驻厂监造。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强化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建材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加大对外墙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材专项整治,促进从生产到施工全链条的建材行业质量提升。(住建局牵头,工科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打造河津建造升级版。
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树立全生命周期建设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打造河津建造品牌。完善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论证机制,突出地域特征、民族特点、时代风貌,提供质量优良、安全耐久、环境协调、社会认可的工程设计产品。加大先进建造技术前瞻性研究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建筑信息模型等数字化技术研发和集成应用,创新开展工程建设工法研发、评审、推广。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高水平应用,打造品质工程标杆。推广先进建造设备和智能建造方式,提升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资源建筑应用,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低碳环保、节能减排。(住建局牵头,工科局、财政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增加优质服务供给
(十三)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
聚焦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大力发展耕种防收生产托管,农技农机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推进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增强对现代农业的全产业链支撑作用。发展智能化解决方案、系统性集成、流程再造等服务,提升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质量咨询等科技服务水平,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价值链精准对接、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发展,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升级的精准性和可及性。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智慧物流、供应链物流,提升冷链物流服务质量。规范发展网上销售、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提高现代物流、生产控制、信息数据等服务能力,增强产业链集成优势。加强重大装备、特种设备、耐用消费品的售后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安装、维修、保养质量水平。(发改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工科局、住建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政府办综合保障中心、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
大力发展大众餐饮服务,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创新丰富家政服务,培育优质服务品牌。促进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改善旅游消费体验,打造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等精品项目。提升面向居家生活、户外旅游等的应急救援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引导网约出租车、定制公交等个性化出行服务规范发展。积极培育体育赛事活动、社区健身等服务项目,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品质。促进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等新模式规范有序发展,鼓励超市、电商平台等零售业态多元化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新型消费体验中心,开展多样化体验活动。加强生活服务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享有高品质生活。(发改局牵头,住建局、工科局、卫健局、体育发展中心、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
围绕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化、品质化需要,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卫生、文化等公共设施服务质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一窗通办、网上办理、跨区通办,提高服务便利度。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提质扩容。大力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发展,加快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用工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逐步扩大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确保能够科学高效处置。加强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发改局牵头,住建局、行政审批局、教育局、人社局、工科局、民政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优质生态供给能力。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组织落实省、市关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任务,实施全要素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不断优化生态空间,持续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继续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双十工程”,强力推进“五条绿色走廊”建设,整体推进沿线自然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以及“农文旅”融合发展,着力打造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丽画卷。严格执行国家、省级生态环境标准,有序开展美丽运城建设指南、垃圾分类处置、绿色制造等相关标准研究和发布。健全节能环保服务体系,以高效节能、先进环保以及资源循环利用为路径,大力发展评估、咨询、检测、设计、运营等节能环保服务体系。(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牵头,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住建局、黄河流域促进中心、城市建设服务中心等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
(十七)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应用。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促进品种开发和品质升级。鼓励企业加强质量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推进质量设计、试验检测、可靠性工程等先进质量技术的研发应用。支持企业牵头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协同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共性技术攻关。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质量改进、品牌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工科局牵头,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
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生产经营战略,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加快质量管理成熟度跃升。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升级、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标准制定等,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培训,健全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重视质量经理、质量工程师、质量技术能手队伍建设。加强对各行业主管部门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的培训,支持他们参加相关行业认证审核员的培训和取证考试,并对取得认证审核员资格的人员报销相关费用,提高他们指导、帮扶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工科局牵头,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旅局、发改局、水利局、交通局、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争创运城品牌。
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在全市工业、农业、服务业、特色专业镇(产业链)、非遗、电商六大行业领域内,开展“运城品牌”争创行动。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深化品牌设计、市场推广、品牌维护等能力建设,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支持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市场监管局牵头,工科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
(二十)优化质量基础设施管理。
建立高效的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和引导计量技术服务市场发展,加强对法定计量机构能力提升的支持,加强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能力建设的考核,加强对第三方校准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管。深入推进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不断提升标准供给质量和效率。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从业行为。(市场监管局牵头,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提高质量基础设施水平。
合理布局产业、区域质量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结构优化、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强化计量基础支撑,围绕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推进建立省级和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逐步形成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计量检测服务能力。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健全地方标准体系,优化地方标准制修订流程,以标准化助力质量提升。聚焦“六新”开展“标准化+”行动,创制先进标准,赋能提质增效。(市场监管局牵头,工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释放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
整合质量基础设施资源,围绕2个重点产业链发展进行质量问诊、开展技术帮扶、提供综合服务。鼓励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集成融合,开展计量、标准化、合格评定等技术服务,推动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更好服务市场需求。(市场监管局牵头,工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推动质量基础设施创新发展。
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丰富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方式和途径。利用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高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能力。逐步建立公开公正的质量大数据采集、存储、发布、评价机制,搭建质量大数据平台、共享质量大数据资源、加强质量大数据开发利用。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市场监管局牵头,工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
(二十四)加强质量法治建设。
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行为,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支持开展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有效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司法局牵头,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公安局、人民法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健全质量政策制度。
开展质量统计分析,完善多元化、多层级的质量激励机制,健全质量奖励制度,按有关规定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实施激励。建立质量分级标准规则,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分级,引导优质优价,促进精准监管。建立健全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质量披露制度,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和招投标制度,健全符合采购需求特点、质量标准、市场交易习惯的交易规则,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推动形成需求引领、优质优价的采购制度。健全覆盖质量、标准、品牌、专利等要素的融资增信体系,强化对质量改进、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的金融服务供给,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质量创新的金融扶持力度。完善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制度和职称制度,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着力培养质量专业技能型人才、科研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建立质量政策评估制度,强化结果反馈和跟踪改进。(统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政府办综合保障中心、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优化质量监管效能。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质量监管方式,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产品以及重点服务领域,依法实施严格监管。加强工业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推动实现生产流通、线上线下一体化抽查,探索建立联动抽查机制,对重点产品实施抽查全覆盖,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质量竞争、优胜劣汰。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强化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管,健全跨地区跨行业监管协调联动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市场监管局牵头,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推动质量社会共治。
创新质量治理模式,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强化基层治理、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动员各行业、各地区及广大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全方位推动质量升级。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等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质量文化建设,鼓励创作体现质量文化特色的影视和文学作品。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市场监管局牵头,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加强质量开放合作。
积极参与国内外质量交流与合作,支持质量标杆企业主动分享质量理念和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引进国内外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和高端人才。定期召开河津市质量工作会议,积极承办省级、运城市级质量会议。(市场监管局牵头,工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组织保障
(二十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建立健全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机制,整体有序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实施,要切实加强领导,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三十)强化统筹协调。
各部门要科学制定质量强市建设配套政策,科学配置公共资源,促进产业、贸易、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等政策与质量强市建设相关政策协同,实施若干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切实提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市财政部门要将质量奖励、品牌战略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本文件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解读。
附件:质量强市专项工程(行动)(2023-2025年)汇总表
附件
质量强市专项工程(行动)(2023-2025年)
汇 总 表
序号 |
专项工程 (行动)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期目标 |
预期目标序时进度 |
责任 单位 |
||
2023 |
2024 |
2025 |
|||||
1 |
“山西精品”、“运城品牌” 培育工程 |
按照市委市政府质量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紧紧围绕河津市优势产业和地方特色产品为核心,打造一批“山西精品”、“运城品牌”,切实发挥品牌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 |
力争通过3年时间,打造一批重视质量、珍视品牌、追求卓越的“山西精品”、“运城品牌” |
培育“山西精品”获证产品和服务1个 |
培育“山西精品”、“运城品牌”获证产品和服务1个 |
培育“山西精品”、“运城品牌”获证产品和服务1个 |
市场监管局 |
2 |
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专项行动 |
深入企业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实施“一对一”的精准技术帮扶。组织“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行动,指导企业科学合理配备和使用计量器具 |
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分类提升企业标准制定、计量和检验检测等各项能力 |
本年度组织各类专项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 |
本年度组织各类专项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 |
本年度组织各类专项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 |
市场监管局 |
3 |
提升市场主体质量管理能力工程 |
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训。面向重点行业实验室工作人员开展相关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工作 |
推广应用精益生产、六西格玛、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提升改进实验室检验检测技术能力 |
本年度组织各类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 |
本年度组织各类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 |
本年度组织各类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 |
市场监管局 |
4 |
企业降负增效专项行动 |
提供优质检验检测服务,提高企业产品的质量水平。对全市企业的强检计量器具实施免费强制检定。 |
引导企业会同检验检测机构共同查找并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有效提升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
对全市企业的强检计量器具实施免费强制检定,引导企业持续改善产品质量 |
对全市企业的强检计量器具实施免费强制检定,引导企业持续改善产品质量 |
对全市企业的强检计量器具实施免费强制检定,引导企业持续改善产品质量 |
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
5 |
制造业质量 提升 |
发挥企业质量建设主体作用,加强国家、省、市三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引导企业以技术中心为依托加强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推荐一批工信领域先进地方标准研制,以先进技术、先进标准促进质量提升,大力提升我市制造业质量 |
到2025年,全市力争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5户 |
力争新增省企业技术中心1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户 |
力争新增省企业技术中心2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户 |
力争新增省企业技术中心2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户 |
工科局 |
6 |
预拌混凝土 质量专项 整治行动 |
开展预拌混凝土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预拌混凝土生产标准化规范化 |
通过开展混凝土生产质量整治,针对性出台行业管理规定,提高工程质量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实体质量水平 |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督检查 |
制定出台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规定,强化混凝土生产质量质量管控 |
督促各级住建部门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落实监管责任 |
住建局 |
7 |
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 |
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开展小区智慧物业服务 |
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在全市推广应用 |
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 |
推广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并在全市试应用 |
全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上线应用 |
住建局 |
8 |
优质农产品 供给 |
稳步推进全市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登记工作 |
到2025年,全市有效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达到12个 |
全市有效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达到3个 |
全市有效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达到2个 |
全市有效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达到2个 |
农业农村局 |
9 |
贯彻落实省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251” 工程 |
在全市培育壮大社区养老服务品牌、社区养老示范机构、养老示范社区、社区养老服务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品牌、机构、社区、服务组织积极向省厅进行申报 |
壮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态,全面带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 |
培育示范社区养老服务机构1个 |
培育示范社区养老服务机构1个,示范社区组织1个 |
培育示范社区养老服务机构1个,示范社区组织1个 |
民政局 |
10 |
协助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
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协助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确定 |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确定 |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确定 |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确定 |
政府办综合保障中心 |
11 |
加强质量 统计监测 |
贯彻落实国家、省统计局质量竞争型产业分类,进一步加强质量统计监测 |
到2025年,有效开展质量统计监测,进一步促进质量提升工程。 |
跟踪学习国家、省统计局质量竞争型产业分类标准 |
宣传贯彻国家、省统计局质量竞争型产业分类标准 |
开展质量统计监测 |
统计局 |
12 |
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
1.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公开质量承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 |
民营企业“质量第一”的文化理念进一步提升,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有所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
民营企业“质量第一”的文化理念进一步提升,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
民营企业“质量第一”的文化理念进一步提升,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有所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
民营企业“质量第一”的文化理念提升明显,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
工商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