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乡村e镇项目“放管服”改革政策
发布日期:2024-03-15 15:14 来源: 工科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4-03-15 | |||
发布机构 | 工科局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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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乡村e镇培育工作高效进行,根据省市关于放管服优化政务环境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在公共服务中心设立运行服务专门场所,对入驻河津市乡村e镇范围内从事主导产业、电子商务以及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网货供应商、各类网店及跨境电商企业在工商登记、税收交纳、银行贴息等方面实行全程服务、全程代办。
二、乡村e镇运营企业对入驻公共服务中心的企业免费提供办公场所、线上运营指导、培训孵化、直播带货等基础服务,提供营销、策划、运营、教育培训、人才、农产品供应链等一系列优惠有偿服务。
三、制定奖励办法。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乡村e镇所在范围内的企业、合作社、电商龙头企业、网络主播等积极参与乡村e镇建设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代表予以奖励。
四、支持脱贫人口、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创新创业,参与乡村e镇建设,针对不同需求和类别人员安排培训内容,为他们拓展就业技能、提供创业信息,从而促进创新创业。
河津市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