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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补助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8 08:00 来源: 扶贫开发中心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4-04-08 | |||
发布机构 | 扶贫开发中心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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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关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补助对象的公示
根据《山西省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实施方案的通知》(晋银保监发﹝2021﹞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银行提供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小额贷款贴息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十天。如有异议,请致电:5021017。
河津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