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就业领域>创业政策及服务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4年开展金融助残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6 11:10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4-04-26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4年开展金融助残服务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强化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撑保障,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就业,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山西省就业服务局《关于开展金融助残服务工作的通知》(晋邮银联发[2024]14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本金融助残服务主要针对有创业意愿和贷款需求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1-8级),具有劳动意愿和相应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服务对象应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具有当地户籍或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劳动能力,拥有合法经营实体且连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
二、 资格审核
1.资料提交。当地邮储银行分支行协助贷款申请人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提交资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本人二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核实。人社部门对贷款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实,对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出具《借款人资格核实证明》。
办理时间:2024年4月26日开始
办理地点:河津市延平街与永兴路交叉口社保和就业保障大楼(610办公室)
联系人:孙振渊
电话:13363481938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