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关于落实2023年河津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8 09:51 来源: 工科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河津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关于落实2023年河津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津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河政办发〔2021〕26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促进发展动能向创新驱动转变,同时落实《运城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运财教〔2021〕101号)中具体规定,加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河津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奖励对象,详见附件。
二、奖励标准和范围
符合政策规定范围的奖励对象,奖励标准详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1、本次申报采用纸质版材料和PDF扫描件同步提交。
2、在2023年及之后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不予奖励;存在科研诚信不端行为的单位不予奖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予奖励。
3、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
五、报送地点时间
河津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409室
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30日
6.关于落实2023年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奖励资金的通知
河津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