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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8 21:31 来源: 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4-05-28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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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的通知
根据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部署实施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农业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2-3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2个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用于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机、渔业)优良品种与先进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展示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
1、申报范围:全市区域内产业突出、示范带动明显、长期稳定的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省级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在当地有影响力的产业突出、示范带动明显的新兴农业科技企业均可申报(包括种植业、畜牧业、农机、渔业)。
2、具备要求:
①示范基地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规模且长期稳定,租用、合作的合同期不少于10年(粮食基地规模在300亩以上,果树基地在100亩以上,蔬菜基地在50亩以上,设施果蔬基地设施面积在30亩以上)。
②示范基地要具备集示范、推广、培训功能于一体的基本基础设施、试验示范器材、教学培训设施等条件。
③示范基地应具有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技术先进、能够长期提供技术支撑的团队。至少与1个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1个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开展合作,已建立了专家工作室优先,并已经有效开展技术合作的优先。
④示范基地应在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推广方面对当地产业发展具备影响力,示范推广的品种和技术先进性、实用性要强,辐射带动强,能够组织农户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活动等。
二、关于申报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以下简称“服务组织”)
1、申报范围:全市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市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均可申报(包括种植业、畜牧业、农机、渔业)。
2、具备资格:
①服务组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服务农民积极性高。
②服务组织需自主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与装备,专业化程度高、组织化能力强,能够对农户提供专项或全程化服务,且效果明显。
③服务组织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能大力开展良种、良法、良技推广应用及培训,能熟练掌握使用新技术、新装备,并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至少能培育80个以上的示范主体(示范农户),确保每个示范主体掌握2—3项主推技术。
三、申报机构需递交的资料和证件
1、申报机构书面申请书(加盖公章)。
2、申报机构河津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附件1)或河津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附件2);申报机构河津市2024年农业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内容表(附件3)或河津市2024年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内容表(附件4)。
3、申报机构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5、申报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加盖公章)。
6、申报机构取得的荣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申报机构的种植合同或协议(租用、合作)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与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合作的证明资料。(申报示范基地提供)
8、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各申报机构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印证资料。
报名时间:5月28日—6月1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址:河津市农业农村局外经外事科教股(政府五楼504房间)
联系人:贺国强 18135340056
办公电话:0359—5021906
附件1:河津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
附件2:河津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
附件3:河津市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内容表
附件4:河津市2024年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内容表
河津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