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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30 08:35     来源: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4-05-30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河津市2024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现就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领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对象

  2024年第一批次在我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并认定合格者。

  二、领取时间

  1、现场领取:

  2024年5月31日至6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六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邮寄方式:

  将通过中国邮政EMS陆续开始邮寄,请耐心等待,并保持预留手机号码正常使用。

  三、领取地点

  河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河津市海鑫大厦政务大厅二楼31号窗口)。

  四、领取须知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代领者需凭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领取。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一并下发,请务必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教师资格证书需妥善保管。

  3、河津市政务大厅领证窗口咨询电话:0359528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