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30 08:35 来源: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4-05-30 |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河津市2024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现就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领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对象
2024年第一批次在我市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并认定合格者。
二、领取时间
1、现场领取:
2024年5月31日至6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六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邮寄方式:
将通过中国邮政EMS陆续开始邮寄,请耐心等待,并保持预留手机号码正常使用。
三、领取地点
河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河津市海鑫大厦政务大厅二楼31号窗口)。
四、领取须知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代领者需凭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领取。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一并下发,请务必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教师资格证书需妥善保管。
3、河津市政务大厅领证窗口咨询电话:0359—528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