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津市做好治水兴水大文章 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0 17:30 来源: 河津市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4-00453 | 发布时间 | 2024-07-10 | ||
发布机构 | 河津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河政办发〔2024〕14号 | ||
主题词 | 水利、水务 | 体裁 | 河政办发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河津市做好治水兴水大文章 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4—202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津市做好治水兴水大文章 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4—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省委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力做好治水兴水大文章,全力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支撑水保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12.9%、12%,达到47.7立方米、21.3立方米,全市中水利用率提高到27%,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人口比例提高到7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保持在98%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67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268.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64.76%。
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16.4%、13.5%,达到45.75立方米、20.96立方米,全市中水利用率提高到29%,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人口比例提高到72.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保持在98.3%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7,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67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275.17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66.92%,“十四五”规划指标全部完成。
2027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18%、14.5%,达到44.88立方米、20.72立方米,全市中水利用率提高到30%,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人口比例提高到7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保持在98.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7,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67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281.84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69.09%。
二、重点任务
1.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一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明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用水的合理边界,促进产业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继续执行全市地下水限批政策。加快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逐步推进对水资源进行定量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二是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在樊村镇、清涧街道、阳村街道、城区街道实施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项目4.6万亩,2025年在城区街道、柴家镇、小梁乡实施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项目7.84万亩。小梁灌区灌溉管理提档升级,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效益。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2025年严格执行上级水利部门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严控农业用水定额,明晰农业水权,实行水权转让,完善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执行农业灌溉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办法政策(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和节水增效,推广使用先进节水技术装备,实施节水改造,推进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
2024年加快实施阳光焦化全干熄1×170t/h干熄焦项目建设,2025年推动华鑫源4000m3/d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责任单位: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工科局、市水利局、市能源局)。加快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采用先进的漏损控制技术,逐步降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大力推进公共领域节水,推广应用节水器具,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建设节水型城市、海绵城市。
2024年实施投资6348.58万元的老旧供水管道及设施改造(一期)工程。2025年实施投资1.67亿元的城乡饮水安全提标改造工程,实施投资3615万元的河津市行政中心片区绿化工程,实施投资1170万元的河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期项目。2026年实施投资2.25亿元的黄河流域(河津段)水资源集约利用节水项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乡供水服务中心)
2.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积极与省级、市级水网相衔接,2024年完成县级水网规划编制工作并批复。2024年积极对接做好古贤水库向瓜峪水库补水工程、史家窑调蓄池工程的前期规划设计。(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3.完善供水保障体系。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开展“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全面推进农村供水保障提档升级行动。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动态监测、维修养护等工作,做到问题动态清零。强化供水应急预案落实,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守住农村饮水安全底线。扎实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开展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水源工程、水源置换、管网延伸、安装净化消毒设施等方式保障水质安全(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市卫生健康局)。进一步压实“三个责任”,紧盯“三项制度”,通过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和人居示范村建设,继续扩大城乡集中供水覆盖范围,持续巩固饮水安全工程效益发挥,保障水质安全,按表计量,提高水费收缴率;加大宣传力度,提倡节约用水、有偿用水,让群众使用安全水、放心水,为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供水保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乡供水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围绕新增、恢复水浇地目标,完成小梁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工程,推进投资1.16亿元的河津市禹门口灌区水源置换工程。实施投资1.15亿元河津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田间地头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的衔接配套。(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4.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目标,贯通“四情”防御,强化“四预”措施,绷紧“四个链条”,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各项责任。压实防汛“三个责任人”职责,并在主要媒体公示;健全汛前检查机制,加大对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堤防险工险段、穿堤建(构)筑物、淤地坝等关键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科学精准调度防洪工程体系,系统运用“拦、分、蓄、滞、排”措施,最大程度发挥减灾效益;强化蓄滞洪区运用及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细化实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强化水库、堤防巡查防守和险情抢护;完善各类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和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强化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动态调整山洪灾害预警阈值,健全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坚持旱涝同治,修订完善抗旱预案及抗旱应急机制,及时调配各类抗旱水源,全力保供水、保灌溉,确保城乡供水安全。2024年完成汾河干流河津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河津市汾河干流堤防生态治理与保护工程、瓜峪防洪能力提升工程。2024年完成71个行政村95套预警广播的检修维护,完成史家窑村、琵琶垣村、柴家下牛等村山洪沟防洪治理前期工作。2025年实施投资842万元的柴家镇苍底沟排涝工程,其余项目逐年争取实施。(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5.推进河流生态保护与修复。结合沿汾生态文旅融合示范带打造工作,完成河津市汾河干流堤防生态治理与保护工程建设。谋划遮马峪河前沿生态治理项目。2024年实施投资4920万元的河津市遮马峪河入黄段水生态提升工程。2025年争取实施投资1亿元的河津市汾河流域瓜峪水库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工程。2026年实施投资11538万元的河津市沿黄林区生态修复项目(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林业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
6.推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5年争取实施投资1.16亿元的河津市禹门口灌区水源置换工程,2026年建成达效,关井90眼,压采1220万方。2026年争取实施投资8500万元的河津市柴家镇井灌片区置换工程。关闭农业灌溉井15眼,压缩地下水开采量420万m3。2027年实施投资5000万元的河津市工业供水水源置换项目。扩大黄河工业地表水管网覆盖范围,打通黄河地表水供水管网最后一公里(通过政府投资或争取项目资金把黄河地表水供水管网铺设到每个企业,使黄河地表水供水管网达到全覆盖),有效压减地下水超采水量,降低地下水资源的消耗总量和强度。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已经覆盖的区域内自备饮用水井2025年全部关闭;黄河水覆盖区域地下水井2028年前有序关闭;对本地地表水、地下水、黄河水、非常规水源等2025年实现统一调度管理。充分发挥禹门口引提黄工程效益,置换汾河谷地地下水超采量;落实主体责任,强力推进地表水供水覆盖区关井压采,严厉打击偷采地下水行为,确保置换出的水井关闭封存或应急备用(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按照修订后的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实施办法,设定适用税额,相应将纳税环节从售水环节调整为取水环节(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同步适时调整城镇公共供水水价。(责任单位:市城乡供水服务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局)
7.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2024年完成投资687万元的河津市樊家峪污水处理站扩容改造工程,完成投资4824.8566万元的河津市汾滨街(文苑北路—中兴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25年实施投资1878万元的河津市柴家污水处理站扩容改造工程。2026年实施投资6906.55万元的河津市塔前街莲池路麟岛路雨污分流道路改造工程。2024年实施投资17963.09万元的河津市西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一期工程。(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相关乡镇、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
8.统筹安排中水利用。制定出台中水利用激励奖补指导意见,通过政府补贴、专项资金等奖补措施,鼓励工业、绿化、农业加大中水利用。深度谋划中水利用新格局,充分考虑区域化特点和中水资源利用发展趋势积极探索中水使用新模式,逐步建立完善中水利用管网运转体系,打通中水利用“最后一公里”。中水利用要优先配置电力等重点工矿企业和城市绿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9.推进幸福河湖创建。对汾河(河津段)进行健康评价,有序推进全市幸福河湖建设。2024年完成投资21800万元的河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完成投资6785万元的新耿区城市北部台地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及行政片区绿化工程,完成投资5914万元的苍底汾河大桥改造工程,完成投资3300万元的河津市体育广场配套提升建设项目。2025年实施投资4500万元的河津窑(灰陶琉璃)文化保护传承基地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体育发展中心、城区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市水利局要加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定期研究水利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加快形成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治水兴水大格局。
(二)把握时间节点,细化目标任务
各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对照目标要求制定年度计划,按照 2024年、2024—2025年、2026—2027年等时间节点依次分解,聚焦关键节点目标任务,压茬推进项目实施。
(三)优化协同机制,有效一体推进
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要立足各自职能履职尽责,发挥好规划引领、政策制定、业务指导、行业监管等作用,形成治水兴水强大合力。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科学制定本部门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并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携手蹚出一条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不断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