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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关于河津市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事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26 21:28     来源: 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河津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关于河津市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事项的公示

 

市规模化草食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及专业收储企业

我市2024年粮改饲项目已启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实际,经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我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辖区内有意愿开展全株玉米、大麦草、燕麦草等优质饲草青贮收贮的奶牛、肉牛、羊规模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

2、养殖场规模:奶牛存栏100头及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及以上,羊年出栏300只及以上。

3、养殖场(户)和专业化收储组织具有独立法人(或经营者)资格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和土地使用手续。

4、养殖场不得位于河津市现行的禁养区之内。

二、申报程序

1、实行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企业和专业收储企业须在申报期内如实填写《河津市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平面布局图、土地手续等资料,经乡镇畜牧兽医站考察审核通过后,上报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复查。

2、考察审核通过后,畜牧部门按照“公开公平、择优择强”的原则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3、结合往年粮改饲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其养殖规模、青贮机械配置、青贮窖容积、示范带动作用、工作意愿及经济能力等因素下达项目任务。

三、申报期限

2024726-2024年85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由于粮改饲项目工作任务量大、实施期短、季节性强,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务必重视、及时申报。

联系人:李敬虎

联系电话:0359-6313458

          13994898101

关于河津市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事项的公示.doc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