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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8-05 10:43     来源: 统计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4-08-05
发布机构 统计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河津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七届市委巡察整改监督检查组对统计局党组开展巡察。2024年4月16日,市委巡察整改监督检查组向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后,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薛效康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次、专题会议1次,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全面细致的整改方案,局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认领分管领域问题整改责任,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人,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要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凝心聚力谋提高不够,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3个)

  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统计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不系统,对统计工作在服务高质量发展综合性基础性作用认识不足,仅满足于按部就班的开展日常工作。同时在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足,未能积极与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衔接不够紧密,在压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上不够严实,对统计违法案件处置不够有力,统计违法案件曝光率不高,统计监督的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不细,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还存在差距。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市委中心组学习议程。20245月29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统计造假”条款内容进行了学习,并通报了统计造假典型案例。通过学习,使领导干部更加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确保统计数据的严肃准确真实

  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活动。今年在河津市委党校第15期乡科级干部主体班学习中,我局一级主任科员李军红同志给学员讲课的题目为“全面依法统计  服务经济发展”。通过学习,领导干部对统计法的认识得到加深,统计数据质量意识和底线思维意识得到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得到增强,从而为确保统计工作依法开展、不断提高数据质量打下良好的根基。

  3)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及国家、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局机关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尤其是国家、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效,力争做到知行合一。

  4)建立健全统计部门与审计、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实施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是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的重要内容,是确保统计机构与审计部门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协同配合,实现精准对接,推动统计造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的有效举措。通过协作配合,有效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有机贯通,丰富统计监督内容,提升统计监督能力,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2.“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扎实。统计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思想重视不够,把关不严,有的单位自查数据与上报数据相差过大。对上报数据差距过大和逻辑错误,自查表中缺少相关统计责任人员的签字和情况说明,对数据真实性、合理性没有主动进行核实,不能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在统计数据质量事前、事中、事后核查上有待加强。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1)对照“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全面加强统计数据质量事前、事中、事后核查。根据统计调查制度的相关要求和核查对象的特点,结合各专业工作实际,如商贸、工业、服务业、房地产、建筑业等专业,对源头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核查;通过实地查看单位生产经营现场,判断单位是否存在且正常经营;通过现场查看单位统计人员登录联网直报平台,查看平台证书下载时间,判断其是否独立报送报表;判断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是否准确;核实单位主要指标数据、统计口径填报是否正确;通过事前、事中、事后核查,进一步夯实了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2)将数据核查与法制宣传、业务培训、执法检查有效结合,全面推动统计数据核查工作。今年4月份,我局整理编印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等有关资料,利用统计业务培训会、年报会、座谈会、统计数据核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统计法》进行有针对性地讲解,使法律法规融于每个专业的每一张报表有力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法治意识。

  3)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做好后续跟踪监督。对巡察反馈中提到的两家企业,专业人员第一时间对这两家企业进行实地核查,通过查看营业执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利润表、财务明细账等,对数据质量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在下期报表开网期间,点对点对企业进行提醒,督促企业修改到位,不定时对核查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工作,确保统计数据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3.持续抓统计数据质量的韧性不够。上报数据审核工作中,片面强调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对数据质量的评估审核不够。日常工作中存在忽视数据的计量单位、对统计调查单位上报数据包含具体项目情况了解不深入等问题,对发现的异常数据,统计局工作人员主要通过电话了解情况,说明原因,数据质量意识有所弱化,对上报数据的评估能力不足。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1)加强报表期间的数据审核。在联网直报期间,投资、房地产、商贸、工业、能源等各专业人员加强对上报数据的审核力度,坚持即报、即审、即验,对重点指标数据层层把关,对数据异常企业第一时间联系进行查询,核实企业具体情况,确保企业报送数据的准确性,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2)报表完成后抽取部分企业进行数据核查。各专业人员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及国家、省、市统计局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要求,每月报表关网后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数据核查,重点关注企业的时点指标如资产、负债、产成品、存货、从业人员进行,不当的要立即作出查询。对同行业、规模相当的企业数据进行比对,从产值、收入、用工、用电、税收等数据入手,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将差错消灭在基层。通过核查,有力促进被核查企业统计人员对报表制度、指标填报口径、范围等方面情况进一步掌握,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数出有据。

  3)要求差错企业认真整改,并做好后续跟踪监督。对巡察反馈中提到的省统计局执法检查的投资项目省统计局按照《统计法》规定已做了相应的处罚。在后期的报表中,我局投资专业人员认真做好后续跟踪监督,第一时间对施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通过查看项目立项资料、施工合同、工程进度单、工程计价明细、科目余额表及余额明细表等,对数据质量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在下期报表开网期间,点对点对企业进行提醒,督促企业修改到位,不定时对核查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切实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二)关于统计执法力度不足,统计基础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4)

  4.执法检查“宽松软”。目前,统计局具备执法资格人员仅有一人,工作中主要是配合上级执法检查,主动开展统计执法难度较大。在开展执法检查后,缺少相应的跟进措施,而是一查了之,对敷衍塞责不认真整改等情况不能形成持续的震慑,更缺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1)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鼓励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近年来,我局统计执法力量薄弱,仅一人有执法证,严重影响了统计执法。今年经我局严格审查,有一人符合申报2024年统计执法证培训和考试。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安排部署,该同志于7月15-17日参加了省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在太原市举办的2024年度全省统计执法证资格培训考试。

  2)持续开展对统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积极参加中组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和“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的线上培训;5月份我局李军红、郭晓峰同志参加了河津市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培训班。通过培训,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为高质量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3)加强对执法结果的跟踪督查。2023年,我们与运城统计局联合对我市16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检查结果是对1家企业进行了处罚,并对3家有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回访检查,使企业及单位统计人员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进一步提高了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5.日常数据核查工作开展滞后。近年,日常数据核查的领域集中在工业、投资、商贸等传统领域,其他领域统计核查较少:日常数据核查主要结合报表数据异常单位开展,主动靠前监督不够,统计监督工作相对滞后,一定程度上影响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1)将日常数据核查的领域延伸到所有报表专业。日常核查除工业、投资、商贸等传统领域外,将日常核查延伸到所有专业,如城乡住户、服务业、能源、农业、建筑业等专业,各专业根据不同的问题类型、问题指标,填写不同的审核说明和审核结果,全行业的核查能更加全面、更加有效提升不同行业的统计数据质量。

  2)抓好报表前的预警预判,积极开展数据比对分析。充分发挥统计监测预警职能,每月的指标预报、统计分析,紧盯短板弱项对重点行业走势、行业间差异、重要指标变化把脉分析,研究主要指标间的协调性、匹配性,增强对趋势性、苗头性、全局性等问题的监测、预测;分析相关指标增长的支撑因素和不利方面,研判企业和行业实际发展状况,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及时为各行业进行预警,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预警、监测作用,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翔实可靠的统计数据支撑。

  3)要求差错企业认真整改,并做好后续跟踪监督。对巡察反馈中提到的企业,专业人员第一时间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通过查看营业执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利润表、财务明细账等,对数据质量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提醒督促企业在下期报表开网期间及时修改到位。针对此类情况,要求各专业人员举一反三,不定时对核查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工作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6.统计培训聚焦不够精准。在开展培训工作时,只是针对当前开展业务进行常规培训,对乡镇、直属有关填报单位统计人员系统培训较少,尤其是人员变动频繁,工作基础薄弱的基层统计人员岗前培训较少,统计培训形式单一,宣讲大课多,互动小课少,针对统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交流探讨的更少。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1)制定统计业务培训计划,坚持培训对象全覆盖。工业、商贸、服务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住户调查、劳动工资等专业,按照《统计法》《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四上”企业会统人员进行统计业务培训,尤其是对新入库新入规企业(项目单位)及新近更换的会统人员,确保培训不落一人,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2)工业、商贸、投资、服务业、住户调查、建筑业等专业都建立了基层统计报表人员台账信息,及时掌握企业统计人员的变动情况。目前,企业在职的统计人员,往往身兼数职,且企业领导对统计人员的更换也很随意,及时掌握辖区内各专业对应的企业名称、企业基本信息、统计员信息等原始资料,为统计原始资料条理化、系统化收集提供了重要保障,有力推动统计服务的提质增效。

  3)住户调查、工业、服务业、建筑业、劳动工资、商贸、投资等专业聚焦报表时点,灵活把握培训频次,聚焦重点问题,精准设置培训内容。考虑统计联网直报涉及专业范围广、调查单位多,专业报表制度和报送时间节点存在一定差异,按需设定培训频次。灵活采取“面对面”集中培训、“一对一”分类指导、“点对点”线上交流等多种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包括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各专业报表制度和常规指标内涵、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操作和常见问题、数据佐证收集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四上”企业入统标准和申报材料要求等。

  7.基层统计基础工作存在弱化倾向。统计局对基层统计工作关注不够,企业、乡村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缺乏认识,法治意识淡薄。有的企业统计员任期只有一年左右时间,对统计报表和统计方法掌握不透,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统计指标理解有出入,填报统计数据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在部分村进行检查时,发现重要文件、日常报表、重大调查汇总资料未能及时装订入档,原始记录、台账等资料在移交、归档、审核工作缺少基本的监督管理意识,存在资料遗失现象,统计资料完整性差,在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标准化建设方面还需加强。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完善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制度。包括统计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工作汇报制度、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制度、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联网直报数据审核工作制度等,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高村企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健全村级统计制度和统计机构,进一步完善村级统计基础资料、各种统计报表台账、主要指标历史纸质台账和电子台账等;完善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包括基础工作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基础台账建设情况,数据采集、上报、审核、评估全过程质量控制等情况。

  (三)关于巡察整改抓而不实,整改问题仍有反复问题的整改。(3)

  8.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统计局对巡察整改工作思想重视不够,巡察整改方案照搬照抄巡察反馈意见内容,对照反馈的问题未进行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主要领导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多处将“巡察”错写为“巡查”,整改工作开展不严肃。同时,还存在抓整改工作韧性不够,上轮巡察反馈的两个问题整改措施缺少印证资料,未能将整改成果持续巩固。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1)局党组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出现错别字的党组成员进行提醒谈话,根据存在的突出性问题要求相关领导干部进行自我检视、剖析原因,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同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2)组织学习巡视巡察条例,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准确理解条例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各项规定,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要求上来,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3)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要把巡察涉及到的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高站位、高质量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严格执行巡察整改制度,以长效性机制提升各项工作水平。

  9.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七届一轮统计局巡察反馈意见第9项整改内容“机关日常管理不规范,档案室内杂物堆放,不符合档案保管‘八防’要求”。经巡察整改后,文件、档案等资料虽然归档整理,但仍存在文档和其他物资一起存放、消防灭火器材缺少日常的检查维护等问题,安全隐患没有彻底消除。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1)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档案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明确档案管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扎实开展档案管理工作专题学习,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持续推动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运行,提高全局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完善档案管理基础设施,不断加强档案室的软硬件建设,及时完善灭火、防虫、防尘等设施的更新,定期除尘、清理持档案室的清洁和卫生,努力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3)加强档案管理培训,规范档案管理,强化档案基础业务建设,严格按照档案整理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正确区分归档档案的性质和保管时限,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装盒、入库,做到整齐规范,排列有序,查找方便。积极推进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目前正在整理1984年以来河津统计年鉴资料电子化扫描工作,逐步实现档案数字化全覆盖,提高档案查用效率,使档案资料的查找利用更加方便、快捷。

  10.巡察整改成效运用不足。统计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格,查看 2021年度、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资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均出现一人有多个评议档次的问题。2022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有的征求意见表中出现了“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等内容,征求意见变成了自查自纠,征求意见主体概念混淆,整改工作就事论事,重点轻面,制度建设标本兼治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1)端正会风,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程序开展组织生活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2)规范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程序,广泛发动群众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主要领导对征求意见亲自把关,切实提高征求意见的质量。

  3)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各项制度是加强党内建设、推动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表现。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市委有关要求,强化党组成员对党内组织原则规定要求的认识。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持续抓好后续的巡察整改工作,并将此项工作融入统计工作全局,持续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长效机制,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河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5022114;电子邮箱:tjjbgs2024@163.com

  中共河津市统计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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