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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津非遗美食门店”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5 17:37     来源: 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4-08-05
发布机构 文化和旅游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保护,打造河津非遗美食品牌,守护河津味道,记住舌尖乡愁,促进非遗美食与旅游深度融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举办“河津非遗美食门店”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年8月6日至9月20日

  二、参评范围

  全市经营羊肉胡卜、猫耳朵、杏仁面、汾南拌菜、河津八大碗(酥羊肉、麻连、梨儿肉、肘子肉、琥珀、封油葫芦、牛肉丸子、河津小炒)非遗美食以及石子饼、红薯油糕、咸韭菜等非遗小吃3年以上的餐饮门店均可报名参评(非遗小吃不单独评选)。

  申报单位需证照齐全、诚信经营,正式营业已满3年且近3年内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

  三、评选流程

  1、自主报名。各参评餐饮门店应于8月20日前报送河津非遗美食门店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说明文字及相关彩色图片一式5份。报送地址:河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管理股(集中办公区1号楼1212室),联系人:李军峰,联系电话:15383695513。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hjfy1223@163.com.

  说明文字要求:包括经营店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数量,最大可同时接待多少桌、多少人,近3年度的接待人数及营业额,获得的荣誉,参评非遗美食的选用食材、制作方法、口味特色、传承故事等内容。说明文字限500字以内,简明扼要,突出,突出非遗特色和创新点。

  彩色图片要求:各参评餐饮门店需提供本店制作的非遗美食成品的彩色图片,提供门店全景(含门头牌匾)、内部设施、内外环境、文化氛围、接待服务的彩色图片。图片以电子扫描件及实物照片为主,统一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像素。

   2、征求意见。报名截止后,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送市场监管局征求意见。对征求意见无异议的,纳入评选对象。

  3、专家评审。由市文化和旅游局邀请相关非遗专家、餐饮行业专家、文化界代表、媒体代表以及相关单位代表等组成评审组,采取审核材料、听取介绍、综合品鉴的方法进行评审。

  评审采取百分制,总得分不低于80分的,授予“河津市非遗美食门店”称号;总得分不低于90分的,授予“河津市非遗美食示范店”称号。

  4、社会公示。评选结果在媒体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反馈。公示无异议,予以正式认定并授牌。

  四、其他事宜

  1、宣传推广。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业机构对授牌门店拍摄宣传短视频,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全市旅行社将授牌门店纳入地接旅游线路,大力向游客宣传推广,组织或建议游客到店品尝。

  2、动态调整。此项评选活动今后每二年举办 1 次,对符合标准的门店进行增补。已获得授牌的门店如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游客投诉等事件,则予以摘牌,取消称号。

  3、发展提高。鼓励由各授牌示范店牵头,研究制定我市非遗美食的行业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或者制作工艺流程,进一步规范、保护、弘扬我市非遗美食的传统工艺,在继承中创新,在发展中壮大。

  附件1:《河津非遗美食门店申报表》

  附件2:《河津非遗美食门店评分标准》

  河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5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