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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19 09:25     来源: 河津市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1408810058/2024-00535 发布时间 2024-08-19
发布机构 河津市人民政府 文号 河政发〔2024〕7号
主题词 综合政务 体裁 河政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提高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承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79号)和运城市司法局 市委社工部 市委编办《关于做好运城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评估的通知》(运司发〔202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实行“一乡(镇、街道)一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津市人民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河政发〔2022〕11号)第19项“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未按规定备案的行为的处罚”因《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修订)中无相关处罚依据,因此取消该赋权执法事项,乡(镇、街道)不再承接办理,由原执法部门行使职权;第36项“对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行为的处罚”,根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评估的反馈意见,因此取消该赋权执法事项,乡(镇、街道)不再承接办理,由原执法部门行使职权;第20项“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或者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行为的处罚”,因我市将执法边界划分为国道、省道和县道相关的公路执法事项由交通运输部门行使,因此取消该赋权执法事项,乡(镇、街道)不再承接办理,由原执法部门行使职权;第47项"对违反规定采集、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为的处罚",由于该事项专业性强,执法对象少,乡镇难以开展等原因,因此取消该赋权执法事项,乡(镇、街道)不再承接办理,由原执法部门行使职权。

  二、《河津市人民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第25 项“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变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行为的处罚”、第26项“对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行为的处罚”、第32项“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行为的处罚”、第46项“对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的处罚”,因法律法规修改、上级政策调整、改革试点要求等原因,因此取消以上四项赋权执法事项,乡(镇、街道)不再承接办理,由原执法部门行使职权。

  三、《河津市人民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第9项“对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行为的处罚”,因僧楼镇、柴家镇、小梁乡、下化乡不在“禁燃区”范围,不再承接该事项,由原执法部门收回。城区街道办、清涧街道办、阳村街道办、赵家庄街道办、樊村镇需行使此项职权。

  四、《河津市人民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第7项“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的行为的处罚”,因赵家庄街道办、下化乡没有涉及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不再承接该事项,由原执法部门收回。其他乡(镇、街道)需行使此项职权。

  五、《河津市人民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第33项“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未按规定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行为的处罚”、第34项“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行为的处罚”、第35项“对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行为的处罚”,因赵家庄街道办、柴家镇、下化乡、小梁乡没有执法相关企业,不再承接该事项,由原执法部门收回。城区街道办、清涧街道办、阳村街道办、樊村镇、僧楼镇需行使此项职权。

  市直有关执法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调整后的执法事项,编制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依法向社会予以公布。

                             河津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