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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文苑东区邸新社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9-09 16:46     来源: 自然资源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4-09-09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权利人:邸新社,身份证号:142703********0150,荆少玲,身份证号:142703********1224;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文苑东区F号楼三单元2层东门3-2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河国用(2007)第26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邸新社、荆少玲
    202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