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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河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30 08:47 来源: 工科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4-09-30 | |||
发布机构 | 工科局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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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河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河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河政办发〔2024〕21号),为做好河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奖励项目(以下简称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条件
(一)奖励项目申报企业(单位)须为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法人单位。项目在河津市境内实施,没有获得过其他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列入“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失信黑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023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审核要求
根据奖励项目申报范围(见附件1),按照企业承诺、市工科局核实的原则,按规定开展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查等奖励项目审核工作。
(一)奖励项目申报企业(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报送奖励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2)。申请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包括加盖公章的PDF格式,以及WORD、EXCEL格式)各一式三份,内容须完全一致。
(二)市工科局审核通过后出具奖励项目审核意见,附河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
三、申报截止时间
奖励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附件: 1.河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范围.docx
2.河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请报告编写要求.docx
3.河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河津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