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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振兴路卫津希、卫娅鑫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30 11:39 来源: 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4-10-30 |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继承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卫津希、卫娅鑫
被继承人:卫敬锋
不动产权证书: 晋(2021)河津市不动产权第0004581号
不动产坐落:河津市振兴路以南、天都大酒店以东水木清华小区A座1单元2层西户A-1-202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河津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359-5293666
公示单位:河津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4 10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