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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听证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30 14:55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4-10-30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听证公告

 

河津市昌磊商贸有限公司9家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河津市昌磊商贸有限公司9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河津市昌磊商贸有限公司9家企业至少两个年度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予改正执法人员通过山西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协查等方式确认,从2021年至今已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经营、未纳税,经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陪同实地核查,确认当事人已不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条的规定,对上述企业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通过你公司注册时所填写的公司住所、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因此相关文书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执法文书,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进行:(五)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等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的规定,现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要求举行听证,可以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杨斌   陈霞       联系电话:03595037955

   附件:1《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河市监罚告字[2024] 71号一79号

          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名单(9家公司

 

 

    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 

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1

河津市丰凰物贸有限公司

91140882MA0GUE88XY

河津市铝基地十二号路南

李永康             

2

河津市昌磊商贸有限公司

91140882MA0GUE8B4L

河津市铝基地十二号路南

俞辉华

3

河津市恒丰金属材料有限公

91140882MA⁰GTJAU09

河津市铝厂12号路南

杜龙

4

河津市汇富通商贸有限公

91140882MA0MCF6B10

河津市府前路西边第四家

乔景太

5

河津市金汤建材炉料有限公司

9114088266862725XT

河津市樊村镇樊村堡村

闫福科

6

河津市骏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91140882MA0GUE8A6R

河津市铝基地十二号路南

谢长根

7

河津市幸强贸易有限公司

91140882MA0MCJ848F

河津市樊村镇樊村

任鑫

8

(n )tyle="font-family:仿宋;">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河津分公司

91140882MA0KB85173

河津市龙门大道与紫金街交汇处龙门大厦301

武栋梁

9

山西中商基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

91140882MA0K4MRB9W

运城市河津市龙门大道龙门大厦1楼0113室

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