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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3 10:56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4-12-03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
河津市昌磊商贸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河津市昌磊商贸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河津市昌磊商贸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至少两个年度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予改正,执法人员通过山西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协查等方式确认,从2021年至今已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经营、未纳税,经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陪同实地核查,确认当事人已不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我局已于2024年10月30日,在河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上述9家单位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作出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提出听证申请。现我局依法对“河津市昌磊商贸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因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现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津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临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当事人,其经营资格终止,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联系人:杨斌 陈霞联系电话:0359-5037955
附件:1《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市监处罚[2024] 28号一36号 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名单(9家公司)
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住所(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1 |
河津市丰凰物贸有限公司 |
91140882MA0GUE88XY |
河津市铝基地十二号路南 |
李永康 |
2 |
河津市昌磊商贸有限公司 |
91140882MA0GUE8B4L |
河津市铝基地十二号路南 |
俞辉华
|
3 |
河津市恒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91140882MA⁰GTJAU09 |
河津市铝厂12号路南 |
杜龙 |
4 |
河津市汇富通商贸有限公司 |
91140882MA0MCF6B10 |
河津市府前路西边第四家 |
乔景太 |
5 |
河津市金汤建材炉料有限公司 |
9114088266862725XT |
河津市樊村镇樊村堡村 |
闫福科 |
6 |
河津市骏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91140882MA0GUE8A6R |
河津市铝基地十二号路南 |
谢长根 |
7 |
河津市幸强贸易有限公司 |
91140882MA0MCJ848F |
河津市樊村镇樊村 |
任鑫 |
8 |
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河津分公司 |
91140882MA0KB85173 |
河津市龙门大道与紫金街交汇处龙门大厦301室 |
武栋梁 |
9 |
山西中商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91140882MA0K4MRB9W |
运城市河津市龙门大道龙门大厦1楼0113室 |
徐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