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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稳岗返还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04 11:20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4-12-04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4年稳岗返还情况的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实施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24]28号文件精神,我局责成河津市社会保险中心对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组织摸底并进行了系统比对审核,共有22家企业单位符合返还条件,返还金额为47513元,返还稳岗补贴共计47513元(名单附后)。
以上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12月4日---12月10日)5个工作日内来电或直接向本中心反映,河津市社会保险中心援企稳岗部(河津市社会保险中心四楼405室)。
联 系 人:周媛媛 原高丽
联系电话:5068566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