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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12-31 11:44 来源: 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4-00853 | 发布时间 | 2024-12-31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河农发〔2024〕60号 | ||
主题词 | 农业、畜牧业与渔业 | 体裁 | 河政发 |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一年,农业农村局贯彻全面依法治市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严格执行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农业农村局普法规划,纳入干部学法用法要点,作为干部培
训的重点内容,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学法用法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能力水平。
( 二)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成立了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点举措,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定了《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普法责任清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形成领导牵头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种子站、植保站、农产品质量安全股各自负责各领域普法宣传工作。
(三)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开展法律顾问备案工作。把执法的合规合法性做为农业执法的生命线,并针对当前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聘请山西津律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遇到的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农业执法的公正性。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实施规范性目录管理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确保制定或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目前我局规范性文件台账底数4个,对涉及企业经营性活动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对运城市部分废止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五)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农民遵法守法意识
结合下乡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下乡集会,发挥职能优势,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3月15日,在龙门广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 ”“晋享放心消费激发消费活力”甄别真假农资宣传活动;5月民法典宣传月,开展了为期两周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农民丰收节在刘村汽摩越野赛现场进行“特优农产品展示”和“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律宣传活动;12月1日至12月7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宪法进农村”宣传活动,期间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制作宣传版面,在龙门广场进行了宪法宣传。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营造了维护学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六)加强培训,建设规范化高素质执法队伍
今年,我局15名执法人员先后参加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专题培训、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等。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诉讼法》《行政案件的裁判思路与重点问题》《落实三年行动计划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课程。同时,每月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执法大讲堂的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我局15名行政执法人员全体通过考试具备执法资格。参加司法局和运城市组织案卷评查活动,积极学习其他单位的优秀案卷,加强案卷的规范化办理。
(七)加强农业执法监管能力
大力开展种子、农药、肥料、渔政、畜牧、农机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对各农资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进销货台账、农资包装、标签、产品质量以及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78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00余家。全年,批评教育20余人,责令整改5起,处理12345投诉3条,办结一般程序案件7件,罚款1.8332万元。有力整治了我市农资领域的不规范行为,保障了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
(八)全面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我们全面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坚持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7条行政处罚信息按要求,在信用平台公示。二是坚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单位配备了照相机2台、摄像机1台、执法记录仪2台等记录设备。执法全过程通过文字、照相等方式记录。三是严格遵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单位班子成员、法规股、执法队相关人员组成法制审核领导组,单位法律顾问对重大案件进行审核。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1、对新修定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对新修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形式较为单一,简单依赖活动期间发放宣传资料。
2、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加强对山西省自由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学习,认真领会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概念、行使原则等,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要精准研判,规范使用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加强教育与执法相结合,做到有温度的执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深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局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
2、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三项制度”。
3、加强对新修定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对新修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通过进乡村、进农户,线上线下对有需求的农民群众讲解。
4、持续提升执法能力。围绕执法质量提升、普法教育宣传、执法监督检查全覆盖三个方面进行工作推进,加强自由裁量权的学习,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逐步提高公众的遵法意识,大力整治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保障我市涉农市场的正常运转。
5、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合理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和投诉信访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合理合法诉求,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部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优势,支持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河津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