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承丰·和园武宏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3-06 17:51 来源: 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权利人:武宏强,身份证号:142703********2710,
张艳芳,身份证号:142703********2746;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河津市万春街以东、新赵村以西河津市承丰·和园住宅小区1幢1单元5层501东号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晋(2023)河津市不动产权第000655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宏强、张艳芳
2025年03月05日